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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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利润表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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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行已根据修订后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调整了2017年的报表列示,并对2016年度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下同。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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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2018年半年度股东权益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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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7年度股东权益变动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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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6年度股东权益变动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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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5年度股东权益变动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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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近三年一期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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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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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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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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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2018半年度股东权益变动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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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7年度股东权益变动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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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6年度股东权益变动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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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5年度股东权益变动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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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8年三季度财务会计信息
本集团于2018年10月26日公告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本集团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合并口径和母公司口径的财务数据如下:
1、资产负债表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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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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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表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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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本集团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和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合并时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和往来已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
2015年3月31日,本集团通过发起设立的方式成立了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并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四、按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差异说明
本行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15年年度财务报告、2016年年度财务报告和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中国和香港审计准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行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18年1-6月的财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中国和香港审计准则审阅。
本行近三年及一期分别根据境内外会计准则计算的净利润和净资产无差异。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本集团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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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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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政府补助主要为本集团自各级地方政府机关收到的奖励补贴和返还扶持资金等,此类政府补助项目主要与收益相关。
(2)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委托贷款手续费收入属于本集团正常经营性项目产生的损益,因此不纳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披露范围。
本集团报告期内的主要监管指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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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数据均按中国银行业监管口径计算,除流动性比例指标为本行口径外,其他指标均为本集团口径
(2)不良贷款比率=不良贷款余额÷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100%;
(3)拨备覆盖率=贷款减值准备余额÷不良贷款余额×100%;
(4)贷款拨备率=贷款减值准备余额÷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100%;
(5)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单一最大客户贷款余额÷资本净额×100%;
(6)最大十家单一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合计余额÷资本净额×100%;
(7)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100%
(8)根据2018年7月1日起施行《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3号),流动性覆盖率的最低监管标准为不低于100%,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应当在2018年底前达到100%;在2018年7月1日前,根据《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9号),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应当在2018年底前达到100%。在过渡期内,应当在2015年底、2016年底及2017年底前分别达到70%、80%、90%。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分析
一、资产负债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截至2018年6月30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和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总资产分别为58,074.44亿元、56,776.91亿元、59,310.50亿元和51,222.92亿元,2018年6月30日较2017年12月31日上升2.29%,2017年12月31日较2016年12月31日下降4.27%,2016年12月31日较2015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较2014年12月31日分别增长15.79%和23.76%。本集团着眼于长远发展,提出“降增速、提转速、调结构”,在2017年成为首家主动“缩表”的商业银行,有效控制了本集团总资产规模。本集团总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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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章以下讨论以扣除减值准备之前的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为基础,本集团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客户贷款及垫款为扣除贷款减值准备后的净额。(2)包括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类投资。
(3)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
(4)包括贵金属、衍生金融资产、应收利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商誉、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及其他资产。
1、客户贷款及垫款
本集团资产大部分是客户贷款及垫款。截至2018年6月30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和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客户贷款及垫款净额占本集团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6.61%、54.71%、47.25%和48.19%。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集团客户贷款及垫款净额为32,873.21亿元,较2017年12月31日增长5.84%。截至2018年6月30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和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分别为33,792.94亿元、31,968.87亿元、28,779.27亿元和25,287.80亿元,2018年6月30日较2017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较2016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较2015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较2014年12月31日分别增长5.71%、11.08%、13.81%和15.58%。
(1)按产品类型划分的贷款及垫款分布情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按产品类型划分的贷款及垫款分布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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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公司贷款
截至 2018年6月30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和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公司贷款余额分别为18,894.85亿元、18,578.47亿元、18,462.74亿元和17,674.22亿元,同比上年末分别增长1.70%、0.63%、4.46%和12.91%。截至2018年6月30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和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公司贷款余额占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5.91%、58.11%、64.15%和69.89%。本集团公司贷款保持平稳增长,但占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的比例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本集团公司贷款按行业划分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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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公司贷款投放主要集中在:(i)制造业、(ii)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iii)批发和零售业、(iv)房地产开发业、(v)租赁和商业服务、(vi)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截至2018年6月30日、201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