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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2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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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9-009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重要提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提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能否顺利实施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2723,股票简称:金莱特)自2018年6月15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15日、2018年6月25日、2018年7月2日、2018年7月9日、2018年7月13日、2018年7月20日、2018年7月27日、2018年8月3日、2018年8月10日、2018年8月13日、2018年8月20日、2018年8月27日、2018年9月3日、2018年9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刊登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2018-051、2018-052、2018-059、2018-061、2018-063、2018-064、2018-068、2018-074、2018-075、2018-076)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5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65)。

  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变更重组标的暨股票复牌继续推进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8),经慎重考虑,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与中建城开环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城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旭签署了《重大资产重组意向协议》,变更中建城开100%股权为本次重组标的,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于2018年9月13日(周四)开市起复牌,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2018年10月19日、2018年11月2日、2018年11月16日、2018年11月30日、2018年12月14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4、2018-085、2018-095、2018-103、2018-112、2018-113)。

  2018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9年1月4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8】第25号,下称“《问询函》”),公司及中介相关各方对问询函所述问题逐项予以落实、回复及发表相关核查意见,并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和补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编号:2019-002)等相关公告。

  2019年1月25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42号),公司及中介相关各方对问询函所述问题逐项予以落实、回复及发表相关核查意见,并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和补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编号:2019-007)等相关公告。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草案)披露后,公司及中介相关各方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持续对本次重组方案进行论证和研究,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本次交易尚需提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能否顺利实施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每30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9-010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金莱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2月22日下午2:00在公司6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18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会董事7人,出席会议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方晓军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其他董事均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陈开元先生主持,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董事会董事人数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增加董事会成员。目前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非独立董事4人。本次拟增加董事会成员至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非独立董事增加至6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增加董事人数后,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公司章程》与本决议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选孟繁熙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董事人数拟增至9人,其中,非独立董事总数增至6人,独立董事总数3人(目前公司现任董事中,非独立董事总数为4人,独立董事总数为3人)。鉴于以上情况,拟增选孟繁熙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董事会董事人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后,再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3月12日下午02:30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于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李晓冬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王德发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李晓冬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李晓冬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李晓冬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5日

  附件:

  1、 孟繁熙。经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孟繁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孟繁煕: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香港中文大学法学硕士。2009年10月至2013年10月任职于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2013年10月至2014年12月任职于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2014年12月至2017 年3月任职于华创证券投行总部;2017年4至2018月4月任职于申港证券投行总部;2018年4月至今,任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经核查,孟繁煕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5万股。

  2、 李晓冬。经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李晓冬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晓冬: 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大学金融学本科、美国纽约理工学院(NYIT)工商管理硕士、国际注册审计师、中国注册审计师协会会员。曾任职于江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欧洲科泰集团、冠亚商业集团、玖龙纸业(控制)有限公司等央企、跨国公司及国内、香港上市公司,负责财务及内部审计工作。2017年11月至2019年2月,任职于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审计部负责人,负责集团及各分子公司的财务及运营稽核,于财务管理、内部审核及企业管理方面拥有逾25年工作经验。

  经核查,李晓冬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未持有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9-011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9-012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

  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3月12日(星期二)下午2:30分

  (2)网络投票

  ①网络投票方式(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重复投票表决,则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A、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B、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②网络投票时间

  A、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9年3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B、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9年3月11日15:00至2019年3月12日15:00。

  5、股权登记日:2019年3月5日(星期二)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3月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7、会议召开地点:广东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1.00:审议《关于增加董事会董事人数的议案》;

  提案2.0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提案3.00:审议《关于选举孟繁熙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提案1.00、提案2.00均以特别决议形式表决(由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提案3.00需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董事会董事人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前提下,股东表决方为有效。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对上述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有关内容请参见2019年2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按编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9年3月7日下午16: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19年3月6日(星期三)、3月7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6、登记地点: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证券事务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7、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孟繁煕

  证券事务代表     梁惠玲

  联系电话:0750-3167074

  传真号码:0750-3167075

  8、出席会议股东的费用自理,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2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有关股东身份证明文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于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发布提示性公告。

  2、本次会议会期2小时,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23”,投票简称为“金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9年3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3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3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表决意见:

  ■

  如委托人无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就上述议案表明委托人的表决意见的,则委托人在此确认:委托人对受托人在此次年度股东会上代表委托人行使表决权的行为均予以确认。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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