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5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2月12日以邮件和电话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2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朱新爱女士主持。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明确公司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配股数量的议案》
本次配股以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数156,455,000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可配售股份数量为46,936,500股。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的总股本变动,则向全体股东配售比例不变,本次配股数量上限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明确公司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配股数量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7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2月12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2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本次监事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建强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明确公司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配股数量的议案》
本次配股以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数156,455,000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可配售股份数量为46,936,500股。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的总股本变动,则向全体股东配售比例不变,本次配股数量上限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明确公司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配股数量的公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8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发行以来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情况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实施配股公开发行证券事宜,现根据相关要求,将公司上市以来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发行以来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自2016年11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至今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首次发行以来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的情况
公司自2016年11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至今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6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明确公司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配股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正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过程中。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经与主承销商协商,公司于2019年2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明确公司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配股数量的议案》,就本次配股具体事项予以进一步明确,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本次配股以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数156,455,000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可配售股份数量为46,936,500股。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的总股本变动,则向全体股东配售比例不变,本次配股数量上限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 获得核准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