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能源 公告编号:2019-006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良村热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村热电”)为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能源”)控股子公司,东方能源持股54.07%,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5.93%。良村热电原计划建设2×25MW背压机组(以下简称“良村热电二期项目”),项目核准文件于2017年8月份到期。公司虽已向有关部门递交延期申请,但根据石家庄市发改委《石家庄市火电围城整改方案》,预计取得延期申请的可能性很小。
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2018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良村热电现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拟对良村热电二期项目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2684.39万元,预计减少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51.45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和情况说明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本次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为良村热电二期项目。良村热电二期项目于2015年8月6日取得河北省发改委核准批复(冀发改能源[2015]877号),核准后受国家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并经公司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暂缓项目开工建设。2017年8月,核准文件到期后,公司提出延期申请。但根据石家庄市发改委《石家庄市火电围城整改方案》,预计取得延期申请的可能性很小。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良村热电二期项目共发生前期费用2684.39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计提2684.39万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减少东方能源2018年利润总额2684.39万元,减少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51.4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2日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能源 公告编号:2019-005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设立天津西堤头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加快发展清洁能源产业,将清洁能源作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在天津市北辰区设立了天津西堤头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新能源发电项目的研究、实验发展以及开发、建设。目前上述公司已经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名称:天津西堤头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住所: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镇西堤头村西(双达化工厂院内)
4.法定代表人:仝红军
5.注册资本:伍佰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9年2月18日
7.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电力供应、技术咨询;售电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3MA06JC201M
二、本次出资设立天津西堤头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设立天津西堤头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后,拟以上述公司为主体,开发建设相关新能源项目。投资项目具备条件后,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