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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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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19—007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2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19年2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有效。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华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华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追加提供担保的议案;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其中第1、2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天房发展《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稿)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19—008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华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向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天津市华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博公司”)。

  ●担保人名称: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天津市华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塘公司”)

  天津市华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兆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本公司为华博公司向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融资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塘公司、华兆公司以所开发的天房美域商业广场、美塘佳苑和栖塘佳苑商业、天欣颐园住宅等部分在售商品房现房为本次融资提供抵押担保。

  ●本次担保前本公司为华博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50,000 万元。由于华博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所以本次担保未要求华博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保证后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680,5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438,066.33万元的383.62%(其中按照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公司所属部分全资子公司为购房客户公积金、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累计金额为1,600,300万元);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63,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438,066.33万元的128.52%。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于2019年2月22日召开九届二十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华博公司向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融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18个月,华博公司以所开发的部分在建商品房为本次融资提供抵押。本次融资拟由本公司为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塘公司、华兆公司以所开发的天房美域商业广场、美塘佳苑和栖塘佳苑商业、天欣颐园住宅等部分在售商品房现房为本次融资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为自《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贷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资金本息到期之日后 3 年。该笔担保还需提请本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由本公司、华塘公司及华兆公司与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保证合同》、《抵押合同》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2.1 名称:天津市华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2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光明道24号C座101室05

  2.3 法定代表人:杨杰

  2.4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5 注册资本:105,000万元

  2.6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自有房屋租赁服务;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设计、施工。

  2.7被担保人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

  2.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华博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545,541.96万元,负债总额544,944.33万元,股东权益合计597.64万元,2017年全年实现净利润-2,413.78万元。

  截止2018年9月30日,被担保人华博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554,143.78万元,负债总额554,713.39万元,股东权益合计-569.61万元,1-9月份实现净利润-1,167.25万元。

  三、担保合同、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华塘公司及华兆公司拟与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3.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抵押担保;

  3.2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贷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资金本息到期之日后 3 年;

  3.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华博公司做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主要负责天津市“盛雅佳苑”、“盛文佳苑”等项目的开发建设。本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可控,可以保障本公司的利益。上述担保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本公司即将密切跟踪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根据实况采取针对性的处置措施。因此,审议同意被担保人向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融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8个月。由本公司为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塘公司、华兆公司以所开发的天房美域商业广场、美塘佳苑和栖塘佳苑商业、天欣颐园住宅等部分在售商品房现房为本次融资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为自《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贷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资金本息到期之日后 3 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保证后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680,5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438,066.33万元的383.62%(其中按照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公司所属部分全资子公司为购房客户公积金、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累计金额为1,600,300万元);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63,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438,066.33万元的128.52%。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九届二十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被担保人201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19—009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华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融资追加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天津市华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景公司”)。

  ●担保人名称: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天津市华驰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驰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本公司为华景公司向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的77,500万元追加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用公司拥有的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100号(新80号)房地产以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市华驰租赁有限公司拥有的天津市河北区鹤山里9门1,3-6层10门3-6层11-16门底商1-2房地产为华景公司该笔融资追加提供抵押担保。

  ●本次担保前本公司为华景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50,000万元。由于华景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所以本次担保未要求华景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保证后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680,5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438,066.33万元的383.62%(其中按照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公司所属部分全资子公司为购房客户公积金、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累计金额为1,600,300万元);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640,5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438,066.33万元的146.21%。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景公司于2016年2月向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为人民币80,000万元的信托贷款融资,该笔融资由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目前,该笔融资余额77,500万元,将于2020年8月到期。现根据双方友好协商,拟由本公司为华景公司该笔融资追加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用本公司拥有的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100号(新80号)房地产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驰公司拥有的天津市河北区鹤山里9门1,3-6层10门3-6层11-16门底商1-2房地产为华景公司该笔融资追加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为自《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贷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资金本息到期之日后两年。本公司于2019年2月22日召开九届二十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该笔担保还需提请本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由本公司及华驰公司与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抵押合同》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2.1名称:天津市华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2注册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仓镇延吉道北北仓镇政府内

  2.3法定代表人:杨杰

  2.4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5 注册资本:114608 万元

  2.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自有房屋租赁;工程施工准备服务;市政道路工程施工。

  2.7被担保人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

  2.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华景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698,609.79万元,负债总额597,057.15万元,股东权益合计101,552.64万元,2017年全年实现净利润-9,458.96万元。

  截止2018年9月30日,被担保人华景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803,068.09万元,负债总额704,769.57万元,股东权益合计98,298.52万元,1-9月份实现净利润-3,254.11万元。

  三、担保合同、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及华驰公司拟与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3.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抵押担保;

  3.2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贷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资金本息到期之日后两年;

  3.3担保金额:人民币77,500 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华景公司做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主要负责天津市盛庭花园等项目的开发建设。本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可控,可以保障本公司的利益。上述担保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本公司即将密切跟踪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根据实况采取针对性的处置措施。因此,审议同意由本公司及华驰公司为该笔融资追加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为自《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贷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资金本息到期之日后两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保证后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680,5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438,066.33万元的383.62%(其中按照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公司所属部分全资子公司为购房客户公积金、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累计金额为1,600,300万元);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640,5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438,066.33万元的146.21%,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九届二十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被担保人201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19-010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3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3月11日14点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80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3月11日

  至2019年3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2019年2月22日召开的九届二十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全部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3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3、登记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80号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80号

  邮政编码:300050

  联系电话:022-23317185

  传    真:022-23317185

  联 系 人:张昆、丁艳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3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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