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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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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19-10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公司于2019年1月26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6),于2019年2月14日披露了《关于变更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和表决涉及控股股东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名称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并经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原“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鉴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的发出日期早于控股股东名称变更公告的发出日期,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流程的连续性和完备性,便于广大投资者阅读理解,本公告中凡涉及控股股东名称的表述仍沿用其旧称“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为此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谅解。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2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2月20日-2019年2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月20日15:00至2019年2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33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进先生

  6、会议应到董事15人(其中独立董事5人),实到董事15人(其中独立董事5人),会议应到监事6人(其中独立监事2人),实到监事6人(其中独立监事2人),公司候选董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部门经理、公司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2、议案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2019年度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涉及关联方股东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超康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3,644,029,303股(其中A股数量3,632,372,626股,B股数量11,656,677股),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

  (2)审议《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选举阎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简历附后),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届。周喜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周喜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本公司及董事会对周喜安先生在担任董事期间所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结果如下: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经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陈凌、张丽丽律师见证。律师们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及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简历

  阎明先生,1971年10月出生。东北电力学院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综合部部长。曾任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运行部副部长、燃料部副部长(主持全面工作)、生产经营部部长、副总经理,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副部长,广东粤电电力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

  阎明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推荐,与之存在关联关系。阎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阎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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