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山东路桥”)完成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山路JLC2,期权代码:037072,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12月2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山东路桥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批复》(鲁国资考核字[2017]28号),原则同意山东路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3.2018年1月24日,公司监事会做出《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4.2018年1月29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5.2018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等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 2018年3月14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向激励对象137人授予1008.5万份股票期权。期权简称:山路JLC1,期权代码:037058。
7. 2018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37名调整至130名,所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008.5万份调整至963.50万份,行权价格由6.65元/股调整为 6.59元/股。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9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及《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议案》,同意注销激励对象赵亚文、傅柏先和李宝金3人合计45.50万份股票期权,并同意公司以 2019年1月15日为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37.56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情况
1.激励工具:股票期权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股票期权的预留部分授予日:2019年1月15日
4.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5.52元/股
5.本次激励计划预留的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4人,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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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激励对象不包括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7.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日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认。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相应的授予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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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预留股份股票期权行权的业绩考核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对应的各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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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净利润”指激励成本摊销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增发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事宜,所涉及的公司股本总数将做相应调整,基本每股收益目标值随公司股本总数调整做相应调整。
(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度进行考核,根据年度考评得分划分为标准等级,标准等级包括优秀(A)、良好(B)、一般(C)、较差(D)、很差(E)五个档次。其中A/B/C为考核合格档,D/E为考核不合格档,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
考核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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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三、本次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的授予登记情况
1.期权简称:山路JLC2
2.期权代码:037072
3.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2019年2月20日
4.经登记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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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与前次公示情况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的各项事宜与前次相关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及公示的情况一致,不存在差异。
五、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预计本激励计划所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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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上述成本预测和摊销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考虑,未考虑所授予股票期权未来不能行权的情况。
2.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预留部分授予的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六、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