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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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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9临-008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2月19日上午9:0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杨印朝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日前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名,现场出席5名,董事赵兵文、赵鹏飞和独立董事杨有红、邓峰、冼国明、李晓慧进行了通讯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金牛天铁煤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牛天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金牛天铁注册资本66,000万元,主营业务为焦炭和煤气制造,化工产品以及焦炭的附属产品等。公司同意为金牛天铁2019年续贷资金提供26,728.03万元担保。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或由董事长转授权。

  由于金牛天铁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二、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务人重整及对相关应收账款补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天津铁厂、崇利制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利制钢”)和天铁第一轧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铁第一轧钢”)的应收债权进行了全面梳理。根据2019年1月31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渤钢系企业重整计划(草案)》,公司2018年度对天津铁厂、崇利制钢和天铁第一轧钢应收款项共需补提资产减值损失约4.6亿元,将导致公司 2018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约2.92亿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裁定批准的《渤钢系企业重整计划(草案)》,对天津铁厂、崇利制钢和天铁第一轧钢的应收债权补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补提资产减值损失(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务人重整及对相关应收账款补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关于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及支付首期款的议案

  为加快下属分公司章村矿的转型发展,公司与河北省自然资源厅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购买白涧铁矿探矿权。

  同时,公司将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白涧铁矿探矿权出让收益预估价(总额46,671.03万元)的20%,即9,334.20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及支付首期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3月6日下午2:3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务人重整及对相关应收账款补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000937         股票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8临-009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2月19日上午10:0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以现场和通讯相合计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名,现场出席4名,监事王学贵进行了通讯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学贵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务人重整及对相关应收账款补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天津铁厂、崇利制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利制钢”)和天铁第一轧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铁第一轧钢”)的应收债权进行了全面梳理。根据2019年1月31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渤钢系企业重整计划(草案)》,公司2018年度对天津铁厂、崇利制钢和天铁第一轧钢应收款项共需补提资产减值损失约4.6亿元,将导致公司 2018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约2.92亿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补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补提资产减值损失。(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务人重整及对相关应收账款补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9临-010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为金牛天铁煤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牛天铁”)2018年续贷资金提供26,728.03万元担保。

  由于金牛天铁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金牛天铁煤焦化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河北省邯郸市涉县更乐镇

  法定代表人:孙洪涛

  成立时间:2007年12月6日

  注册资本:66,000万元

  主营业务:焦炭和煤气制造,化工产品以及焦炭的附属产品等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系:公司持有金牛天铁50%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铁厂持有金牛天铁50%的股权。

  2、金牛天铁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三、担保情况介绍

  1、主要担保情况:

  金牛天铁为了企业的发展需要,2019年分别需向农业银行涉县支行续贷20,000万元、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续贷20,000万元、浦发银行邯郸分行续贷8,000万元。公司与金牛天铁的另一股东拟分别为金牛天铁上述续融资业务提供担保50%,公司担保金额分别为农业银行涉县支行续融资10,000万元、期限1年;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续融资10,000万元、期限1年;浦发银行邯郸分行续融资4,000万元,期限1年,合计24,000万元(自上述短期融资业务续作之日起算)。

  同时,根据金牛天铁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融资”)的协议,平安融资提供的 2亿元融资租赁业务,经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其剩余租金提供担保4,713.95万元,期限3年。经过2018年的偿还,剩余租金合计为5,456.06万元。公司与天铁或其母公司天铁集团分别为金牛天铁提供担保50%,公司担保金额2,728.03万元,期限2年。

  2、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3、担保金额:公司合计为金牛天铁提供26,728.03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公司为子公司金牛天铁提供26,728.03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解决其发展业务所需资金的问题,有助于进一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2、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金牛天铁50%的股权,拥有控股权,金牛天铁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

  3、鉴于金牛天铁的另一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公平、合理。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金牛天铁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8,713.95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01%;本次为金牛天铁提供的担保额度全部为2018年的续担保,由于金牛天铁贷款金额的减少,故公司本次对金牛天铁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6,728.03万元,约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39%。

  金牛天铁曾为天津顺祥汇通进出口有限公司自邯郸银行的1.40亿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5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借款及为第三方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除此之外,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000937             股票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9临-011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债务人重整及对相关应收账款补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2月19日,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务人重整及对相关应收账款补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2018年8月24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裁定受理天津天铁冶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铁集团”)、天津铁厂、崇利制钢、天铁第一轧钢等16家企业重整,并指定渤钢系企业清算组担任上述重整企业管理人。天津铁厂、崇利制钢、天铁第一轧钢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通达煤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煤电”)和金牛天铁煤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牛天铁”)的债务人,公司根据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公告,按时向管理人申报了债权。

  2019年1月30日,渤钢系企业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在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渤钢系企业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

  2019年1月31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和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了《重整计划》并终止天津冶金集团有限公司、渤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48家企业重整程序。

  根据《重整计划》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在2018年对天津铁厂、崇利制钢、天铁第一轧钢的应收债权补提资产减值损失。公司按照《重整计划》对本次渤钢系企业重组所涉及债权的清偿方案,2018年需补提的资产减值损失约4.60亿元(具体以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根据《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本次补提的资产减值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补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截至2018年8月24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天津铁厂、崇利制钢、天铁第一轧钢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合计1,136,300,514.96万元,已计提坏账损失243,104,750.86万元。公司按照《重整计划》对本次渤钢系企业重组所涉及债权的清偿方案,2018年需补提的资产减值损失约4.60亿元(具体以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补提资产减值损失,将导致公司 2018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约2.92亿元。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须以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裁定批准的《渤钢系企业重整计划(草案)》,对天津铁厂、崇利制钢和天铁第一轧钢的应收债权补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补提资产减值损失。

  四、独立董事关于补提资产减值损失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补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本次补提资产减值损失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补提资产减值损失。

  五、审计委员会关于补提资产减值损失的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补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补提资产减值损失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补提资产减值损失。

  六、监事会关于补提资产减值损失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补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补提资产减值损失。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天津铁厂及其关联方应收债权补提资产减值损失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000937      股票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9临-012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

  探矿权出让合同及支付首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9年2月19日,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及支付首期款的议案》。

  公司与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就河北省沙河市白涧铁矿勘探签订了《白涧铁矿探矿权出让合同》。白涧铁矿是公司章村矿矿井转型的接续项目,目前取得重大进展。白涧铁矿位于河北省沙河市白涧村一带,距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村矿工业广场约1公里,探矿权面积为2.58平方公里,与章村矿采矿权垂直投影范围重叠。探矿权范围内磁铁矿石工业储量(332+333)9524.7万吨,储量规模为中型,矿石平均品位TFe(全铁)为47.73%,mFe(磁性铁)为43.48%。白涧铁矿矿体赋存在强富水高承压的奥灰含水层中,赋存标高-362~-847.9m,埋深478~1040m;矿体最大垂厚157.2米,最小垂厚1.0米,平均垂厚35.73米。白涧铁矿属于埋藏较深的隐伏矿床,矿床水文地质条件属复杂类型。

  本合同签订后,尚需将白涧铁矿探矿权申报材料报送自然资源部审批,审批通过后,方能取得探矿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合同签署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探矿权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北省沙河市白涧铁矿勘探

  (2)矿种:铁矿

  (3)地理位置:河北省沙河市白塔镇白涧村

  (4)勘查工作程度:详查

  (5)面积:2.58平方公里

  2、该探矿权以协议方式出让。

  3、该探矿权出让年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经批准取得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的有效期届满之日。

  4、因河北省探矿权市场基准价尚未出台,探矿权出让收益暂按预估价核定,即总额46,671.03万元。同时,双方确定以下事项:

  (1)乙方首次缴纳比例为预估出让收益总额的20%,即9,334.206万元。

  (2)乙方应在收到缴款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将首期款9,334.206万元一次性缴纳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乙方承诺在甲方确定探矿权市场基准价后,如果实际应缴首期款数额低于预估价,甲方无需向乙方退还差价,如果实际应缴首期款数额高于预估价,乙方须向甲方补缴差价,并在收到甲方缴款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将差价缴纳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3)探矿权出让收益剩余部分在转让采矿权后,在采矿权有效期内按年度缴纳。

  (4)探矿权市场基准价出台后,应根据重新核定的数额签订补充协议。

  5、甲方权利

  (1)乙方未按时足额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的,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征收管理权限责令限期改正,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将相关信息纳入企业诚信系统。逾期仍未按规定缴纳出让收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乙方未向具有审批权限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因勘查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颁发勘查许可证的行政机关依法撤回勘查许可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甲方义务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甲方应将出让合同告知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机关,并提请其开具缴款通知书,通知乙方缴款。

  (2)在本合同生效期间,甲方不得将全部或者部分出让范围另行向第三方出让。

  (3)对于乙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申请,甲方应在法定时限内为乙方办理矿产资源勘查登记手续。

  (4)因勘查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颁发勘查许可证的行政机关依法撤回勘查许可的,甲方在解除本合同的同时应按规定妥善处置探矿权。

  7、乙方权利

  (1)依据本合同,乙方有权向具有审批权限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矿产资源勘查登记。

  (2)甲方未按照合同的约定颁发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有权依法对共生、伴生矿产资源进行综合勘查、综合评价。

  (4)乙方持有探矿权满10年,可依法转让;未满10年变更勘查主体的,按协议出让探矿权的要件要求及程序办理。

  (5)乙方完成勘查工作后,有权优先取得相应的采矿权,乙方为事业法人的除外。

  8、乙方义务

  (1)乙方在收到矿业权出让收益缴款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按缴款通知及时缴纳首期矿业权出让收益,剩余部分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缴纳。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月内,乙方应向具有审批权限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矿产资源勘查登记。

  (3)在未取得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或者勘查许可证超出有效期限的,乙方不得在出让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

  9、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的签订标志着公司在取得白涧铁矿探矿权方面取得重大进展,有利于公司下属矿井的转型升级,将对公司未来的经济效益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次探矿权的取得尚需自然资源部审批,能否通过审批取得探矿权具有不确定性。

  2、从探矿权到取得采矿权及开工建设达产存在周期较长的风险。

  3、本次交易预计不会对公司短期内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关于探矿权的办理进展以及该项矿产资源项目的其他进展情况,公司将持续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9临-013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19年3月6日(星期三)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3月6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3月5日至2019年3月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3月6日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3月5日下午3:00至2019年3月6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9年2月27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19年2月27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有两项,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务人重整及对相关应收账款补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2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案,需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9年3月5日下午 18: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与公司电话确认),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会前提交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19年2月28日至2019年3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6、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0540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温雅    李英

  联系电话:0319-2098828    0319-2068312

  传真:0319-2068666

  电子邮箱:jzny000937@sina.com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股东授权委托书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37”,投票简称为“冀中投票”。

  2、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情况:

  ■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3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3月5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3月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

  ■

  以上委托意见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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