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2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特别提示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彩化学”、“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66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2096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环节,并于2019年2月15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主要内容如下: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于2019年2月15日(T+2日)16:00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9年2月15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4、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5、有效报价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根据《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14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上步工业区10栋3楼主持了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

  凡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48,024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

  发行人: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