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2019年2月1日,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作出修订,进一步明确回购股份方案中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2019年2月11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2月11日)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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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2月11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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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