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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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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积极支持上市公司
外籍员工股权激励政策实施
□本报记者 欧阳剑环

  □本报记者 欧阳剑环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12日消息,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资本市场开放的部署要求,积极支持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股权激励政策落地实施,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通知》明确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所涉资金的管理原则。一是实行登记管理,境内上市公司及其外籍员工可凭业务登记凭证直接在银行办理相关跨境收支、资金划转及汇兑业务,无需事前审批。二是可由外籍员工自主选择参与资金来源。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所需资金,可以来源于其在境内的合法收入或从境外汇入的资金。

  《通知》规定,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从境外汇入资金参与股权激励的,外籍员工应当将资金从境外汇入至境内上市公司账户或外籍员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外籍员工使用其境内外币账户内的资金参与股权激励的,外籍员工应将资金结汇后划入境内上市公司账户或外籍员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银行审核业务登记凭证后,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相关控制信息表的内容,为境内上市公司或其外籍员工办理入账或结汇入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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