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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19-009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2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2月11日下午15:00至2019年2月12日下午 15:00 。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三层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总经理赵治亚博士

  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同时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剔除重复投票的情形后,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路投票的股东共14名,代表公司1,223,308,534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7769%。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6人,代表公司920,703,519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322%,其中中小股东共5名,代表公司2,751,206股股份;(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8人,代表公司302,605,015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447%,其中中小股东共7名,代表公司231,076,264股股份。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223,307,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3,825,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苏敦渊、王浩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19-010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非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期间届满的公告

  合计持股5%以上的非控股股东姜照柏及姜雷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披露了《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2018-095),公司股东姜照柏、姜雷互为一致行动人,姜照柏拟减持不超过67,833,2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5%;姜雷拟减持不超过23,032,3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姜照柏、姜雷合计拟减持不超过90,865,60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2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该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4%,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近日,公司收到姜照柏、姜雷的《减持计划期间届满的通知函》。截至2019 年2月8日,姜照柏、姜雷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姜照柏、姜雷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姜照柏、姜雷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事项一致,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在实施减持计划期间,姜照柏、姜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合法合规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姜照柏、姜雷减持计划期间届满的通知函》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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