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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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0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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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1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2019年1月30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股东和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二、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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