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19-07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2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议于2019年1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6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6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增补杨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兑现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履职情况的绩效考评结果,并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进行兑现。考评结果如下:
■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完成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经营目标,公司总经理年度税前薪酬标准为72万元;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税前薪酬标准,按照总经理年薪标准的0.5-0.9分配系数确定。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
(三)若以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无变化则每年按此标准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简阳市环沱排水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运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与简阳市环沱排水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运营协议》,为其建设的简阳市城南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简阳市平泉精细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以及简阳市贾家中小企业园污水处理厂提供委托运营服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与简阳市环沱排水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运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关联董事李本文先生及李玉春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成都蓉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蓉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9.996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成都蓉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9)。
该担保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成都市第九净水厂提标改造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对成都市第九净水厂进行提标改造。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成都市第九净水厂提标改造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0)。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成都市中和污水厂二期工程项目的议案》。
同意下属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启动成都市中和污水厂二期工程项目建设。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成都市中和污水厂二期工程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1)。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9年2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12)。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四项、第五项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19-08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简阳市环沱排水有限公司签订
《委托运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简阳市环沱排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沱公司”)签订《委托运营协议》,为其建设的简阳市城南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简阳市平泉精细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以及简阳市贾家中小企业园污水处理厂提供委托运营服务。本次委托运营设有保底污水量,并“按日计量、按月计费、按月支付”,具体委托运营收入将在实际计量支付后确认。
(二)关联关系情况
环沱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2019年1月3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本文先生、李玉春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简阳市环沱排水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简阳市射洪坝街道办事处射洪路南段582号9栋1层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85MA638BHP7X
法定代表人:宋兴来
注册资本:11,500万元
注册时间:2018年07月10日
主营业务:水环境治理、污水处理厂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成都市沱江流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沱江流域公司”)占股80%,简阳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占股20%。
(二)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8年12月31日,环沱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总资产50,009.73万元,净资产11,500万元。由于项目尚处于建设期,因此2018年7-12月环沱公司无营业收入。
(三)与公司构成关联交易说明
环沱公司为沱江流域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沱江流域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四)环沱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为环沱公司投资建设的3个污水处理厂提供委托运营服务,具体包括简阳市城南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简阳市平泉精细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以及简阳市贾家中小企业园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具体情况如下:
(一)简阳市城南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城南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位于简阳市十里坝新伍村,占地面积约59.07亩,处理规模2.0万立方米/日,预留远期建设规模1.5万立方米/日,处理厂出水排入沱江。
(二)简阳市平泉精细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
简阳市平泉精细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位于简阳市平泉镇田家坝,占地面积约48.6亩,处理规模1.0万立方米/日,预留远期建设规模1.0万立方米/日,处理厂出水排入沱江。
(三)简阳市贾家中小企业园污水处理厂
简阳市贾家中小企业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位于简阳市贾家镇健康村,污水处理厂用地面积44.02亩,处理规模为0.5万立方米/日,预留远期建设规模0.5万立方米/日。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沱江流域公司、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航公司”)以及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建工”)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简阳市城南工业园、平泉精细化工产业园、贾家中小企业园污水处理厂BOT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投标工作并中标该项目。本项目已获得简阳市人民政府正式授予的项目30年(含建设期)特许经营权。公司作为联合体中的项目运营方,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经与各方充分讨论和协商后,在保证公司运营的平均合理利润率上,确定与环沱公司以2.45元/吨的污水处理单价签订《委托运营协议》。
五、《委托运营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委托方):简阳市环沱排水有限公司
乙方(被委托方):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同标的
甲方根据协议委托乙方运营管理的项目为甲方根据《特许经营协议》投资建设的简阳市城南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平泉精细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贾家中小企业园污水处理厂BOT特许经营项目内容。具体内容请参见上文“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相关内容。
(以下将简阳市城南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简阳市平泉精细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贾家中小企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中任一项目称为“子项目”)
(二)委托运营期限
甲方授予乙方每个子项目的委托运营期限为自项目试运营日起至项目特许经营期结束。
(三)委托运营服务费收费标准
甲方按2.45元/吨的污水处理单价委托乙方运营。该费用包含运营期乙方应缴纳的增值税、增值税附加税及其它相关税费。
(四)委托运营服务费的调整
委托运营期内,正式商业运营日后每三年的对应日为调价日。甲乙双方应对电价、人工工资福利、化学药剂、CPI(居民消费者价格总指数)同比四项因素进行核算。
由于法律、法规、政策或规范发生变更,如国家或地方污水排放标准、污泥脱水标准、央行长期贷款基准利率、税收政策等发生变化,或甲方要求变更污水处理工艺、进出水水质标准、污泥处置地点、污泥最终处置方式等,双方可另行协商调价。
(五)委托运营服务费的计算
本项目自开始委托运营日起,基本污水处理厂运维绩效服务费以月为单位,按以下方式计算:
1、正常运营情况下
月日均实际处理水量<保底水量,该月基本污水处理厂运维绩效服务费=保底水量×当月实际运营天数×污水处理厂运维绩效服务费基本单价。
保底水量≤月日均实际处理水量≤设计处理规模,该月基本污水处理厂运维绩效服务费=月日均实际处理水量×当月实际运营天数×污水处理厂运维绩效服务费基本单价。
保底水量指每一运营月甲方应给予乙方的日平均最低结算水量,自开始商业运营日起,本项目下各子项目保底水量设置情况为:第一年为设计处理量的70%、第二年为设计处理量的80%,第三、四年为设计处理量的90%,第五年至特许经营期满为投产设计处理量的100%。
月日均处理水量〉设计处理规模,除按以上原则支付基本污水处理厂运维绩效服务费外,甲方应就超额水量支付超额污水处理厂运维绩效服务费。超额污水处理厂运维绩效服务费=月日均超额水量×超额单价。
2、计划内部分暂停(1年内累计不得超过15天)的,按正常运营情况计算污水处理厂运维绩效服务费。
3、计划外部分暂停的,基本污水处理厂运维绩效服务费=暂停期间日均处理水量×暂停天数×污水处理厂运维绩效服务费基本单价。
4、在全部特殊暂停和全部不可抗力暂停期间,基本污水处理厂运维绩效服务费=暂停发生之日前三十(30)日的平均处理水量×暂停天数×污水处理厂运维绩效服务费基本单价×60%。
5、在部分特殊暂停和部分不可抗力暂停期间,基本污水处理厂运维绩效服务费=暂停发生之日前三十(30)日的平均处理水量×暂停天数×污水处理厂运维绩效服务费基本单价。
(六)委托运营服务费的支付
甲方应从试运营开始计算并支付乙方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服务费,付费方式为:“按日计量、按月计费、按月支付”。
乙方应于每月四(4)日前向甲方书面提交“月度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服务费付款申请书”,并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以便核实。
如果甲方对付款通知单内容有异议,必须在六(6)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甲方对付款通知单没有异议。
甲方收到乙方付款通知单后的二十(20)个工作日内不支付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服务费,乙方可向甲方或甲方指定支付机构发出催告付款通知书,甲方或甲方指定支付机构收到催告付款通知书后五(5)个工作日内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乙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乙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七)履约担保
1、移交保函
在委托运营期结束前的十二(12)个月的首日,乙方须向甲方提交金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30,000,000)的见索即付移交保函,作为其履行污水处理项目设施、设备的维护、移交前大修、移交、移交后的质保及其他相关义务的担保。
2、恢复移交保函的数额
若甲方在委托运营期内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提取移交保函,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其已兑取之后十(10)个工作日内将移交保函补充至移交保函规定的数额,并向甲方出示其已经恢复移交保函数额的证据。
若乙方需要通过另一份移交保函使这份保函得以延续或更换,应提前七(7)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并在遵守移交保函规定的数额的前提下,始终保持移交保函至协议规定的解除之时止有效。
3、移交保函的提取
甲方有权按本协议规定提取移交保函中的款项;
若移交日至规定的解除日移交保函数额不足,甲方有权按日提取移交保函项下未提取部分的千分之五(5%。),直至移交保函项下不足以支付违约金。
4、移交保函的解除
运营委托期结束,乙方按本协议规定完成项目移交后,甲方须于协议规定的保证期结束后七(7)个工作日内,解除乙方提交的移交保函。
5、由于乙方原因,本协议被提前终止,乙方应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应在双方确认的提前终止日期后的十五(15)日内按移交保函规定的金额向甲方提交移交保函,甲方应于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一年届满后的七(7)个工作日内,解除乙方提交的移交保函。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是公司在川内通过公开竞争方式获取的首个工业污水处理项目,公司将增长3.5万吨/日的工业污水运营业绩,平均年净利润率约为7.7%,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19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环沱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元。按照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公司与关联方成都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14,953.48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宜事前告知了我们,同时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后,获得了我们的认可,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公司拥有30年污水处理经验,具有行业领先的运营管理能力。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主营业务,有利于公司提升运营业绩,开拓市场,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2、公司本次交易涉及的《委托运营协议》是交易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订立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4、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鉴于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与简阳市环沱排水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运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本次关联交易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19-09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成都蓉实环境科技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蓉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蓉实环境”)拟就成都天府新区大林环保发电厂项目向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府新区支行申请19.6亿元项目贷款,贷款期限为180个月。公司拟为本次贷款按持股比例51%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9.996亿元,成都天投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投公司”)为本次贷款按持股比例49%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9.604亿元。
(二)审批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2019年1月3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成都蓉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日
(三)公司住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大林街道思源路99号
(四)法定代表人:钱亮
(五)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六)经营范围:环境治理技术开发;垃圾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环保项目的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城市垃圾清运服务;城市垃圾处理服务;电力供应。(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七)股权结构:公司持股51%,天投公司持股49%。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蓉实环境尚处项目建设期,未投入运营。截止2018年12月31日,蓉实环境总资产为17,181.01万元,负债总额为7,264.51万元,净资产为9,916.5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目前,蓉实环境无对外担保、抵押、诉讼或仲裁事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担保相关内容
(一)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当事人
债权人: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府新区支行
债务人:成都蓉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限: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4、担保金额:9.996亿元
5、担保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债权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6、其他:因维护社会稳定性等原因,造成项目无法推进或推进受阻,保证人仍须按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二)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蓉实环境以9.996亿元应收账款(特许经营权协议收费权)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应收账款质押的相关登记手续按照现行有效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执行。
(三)协议签署情况
在上述担保事项经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交易对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担保和反担保合同。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蓉实环境提供保证担保,有利于筹措大林环保发电厂项目的建设资金,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大林环保发电厂项目服务范围涵盖成都天府新区和高新区,建成投运后将增加公司营业收入和提升盈利水平,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蓉实环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大林环保发电厂项目建成投产后将产生稳定的收入,使蓉实环境具备足够的偿债能力。公司按对蓉实环境的持股比例51%提供担保,天投公司按持股比例49%提供相应担保,本次担保公平、对等。同时蓉实环境以其拥有的大林环保发电项目25年特许经营权的收益权按同等担保金额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通过蓉实环境提供的反担保措施可以有效降低本次担保风险。
综上所述,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278,793.62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174,514.0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8.0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1,631.05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7%。公司无逾期、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19-10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市第九净水厂提标改造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提标改造概述
(一)项目背景
为控制和治理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按照《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以下简称“新地标”)要求,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拟对成都市第九净水厂进行提标改造。本次提标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预计总投资为11.55亿元,提标改造规模为100万m3/d。
(二)本事项已经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提标改造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方案
成都市第九净水厂位于成都市锦江区大安桥村,本次提标改造规模为100万m3/d,污水处理部分拟采用利用现有二级处理+新建高密度沉淀池及反硝化深床滤池工艺为主体的深度处理工艺,将出水水质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提升至《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关于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标准,未列入的污染物仍按照原标准执行。同时,为保证净水厂现有二级处理的运行效果,在新建深度处理设施的同时,还需对净水厂预处理系统、生化池鼓风系统、污泥浓缩脱水系统(现状脱水系统增设柱塞泵液压站并新建1座处理规模300t/d(含水率80%)的污泥脱水间)、碳源投加系统、中水系统、仪表系统等进行同步整改。
(二)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为11.55亿元,同时将按照自筹30%,银行贷款70%的比例进行资金筹措。
项目建成投运后,将根据《关于成都市中心城区污水污泥处理服务之特许经营权协议》收取相应的处理费用。
(三)项目建设期及进度
项目建设期预计为2019年11月至2020年12月。目前,项目建议书已通过专家评审。项目已在成都市发改委完成备案立项,同时正在开展环评、水土保持及节能咨询服务,其中环评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水土保持方案已取得市水务局的批复文件;节能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正在报送成都市发改委办理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已在市建委备案,已发布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三、本次提标改造的目的和影响
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是一项保护环境、建设文明卫生城市,为子孙后代造福的公用事业工程。为控制岷江流域水污染,使得处理后尾水达到新地标要求的需要,对成都市第九净水厂进行提标改造是非常必要和紧迫的。本次提标改造后,净水厂排放标准将提升至新地标排放标准,一年后预计将减少COD排放7,300吨,减少BOD排放1,460吨,减少NH3‐N排放1,280 吨,减少总氮排放1,825吨,减少总磷排放73吨。污水排放标准的提高将减少中心城区排入锦江的水污染负荷,减轻水质污染,积极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特别是对改善锦江及下游河流水体的水体质量有显著作用。
四、其他
公司后续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依据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19-11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成都市中和污水厂二期工程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投资概述
(一)项目背景
随着成都市经济和城市建设的高速发展,中心城区污水处理量日益增加。根据成都市关于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规划有关工作的文件精神,同时结合实际情况,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建设成都市中和污水厂二期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预计总投资为18.45亿元(含土地款),处理规模为30万m3/d。
(二)本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1月3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成都市中和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处理规模30万m3/d,出水标准按照《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执行。本项目预计占地180.2亩(包括基本农田98亩),选址位于高新区中和片区龙灯山社区,调水泵站及分水井(总占地约10.6亩)将建在第九污水处理厂厂外泵站附近。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厂外调水泵站、分水井、污水重力管、污水压力管、尾水管道,管道总长度约18km。采用以MBR工艺为主体的污水处理工艺,并采用外加碳源(乙酸钠)和化学除磷(碱式氯化铝)保证氮磷的稳定达标排放。污泥处理采用机械浓缩+机械脱水工艺,泥饼含水率不大于80%,外运填埋、堆肥或其他合法、有效处理方式。
(二)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为18.45亿元(含土地款),由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筹措,其中35%自筹,65%银行贷款。
项目建成投运后,将根据《关于成都市中心城区污水污泥处理服务之特许经营权协议》收取相应的处理费用。
(三)项目建设期及进度
项目预计2019年12月建设完成。目前项目污水厂厂区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和审查备案,施工、监理招标已开标,正在进行进场施工的准备工作。项目立项按照成都市发改委要求采用备案制,目前已完成立项。环评报告已完成评审并取得批复。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作为一项环境治理工程,建成后可提高当地地表水的水环境质量,减轻生活污水随意排放所造成的污染危害,能够为周边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满足城市规划的需求,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有利于进一步扩大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及盈利能力。
四、其他
公司后续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依据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19-12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于2019年2月18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2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月17日下午15:00至2019年2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9年2月11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2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五楼第二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善。
(二)本次会议审议
1、审议《关于公司与简阳市环沱排水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运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成都蓉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第一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三)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19年2月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议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日期及时间:
2019年2月15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2019年2月18日上午9∶30-11∶30
(三)登记地点(信函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4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610062
传真:028-85007801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上述登记方式携带相应的资料原件到场。
(五)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3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98
2、投票简称:兴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2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2月17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2月1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
注: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请直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填入“√”。
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请在相应□内填入“√”)。
□是□否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19-13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4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19年1月15日发布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 公告编号:2019-05)。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社会公众股份,回购数量不低于5000万股且不超过1亿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4.5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1月底,公司已完成回购专用账户开立事项,暂未回购公司股票。公司正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编制《回购报告书》。
公司后续将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回购报告书》,并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