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19-006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中天津”)通知,国中天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国中天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合计22,7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票分别于2017年7月24日、2018年5月31日、2018年6月22日质押给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近日国中天津与长城证券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特殊交易协议书》,将持有的公司22,7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并办理了上述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相关手续。上述股份质押购回交易日由2019年1月20日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国中天津持有公司22,731.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4%,均为无限售流通股票。国中天津累计质押公司股票22,700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86%,占公司总股本的13.72%。
国中天津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质押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2日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19-007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 截止2019年1月31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合计30,965,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87%。支付的总金额为93,903,188.26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18年7月11日,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2019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关于提高公司回购股份下限金额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2018年7月27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本次延长回购实施期限以及调整回购金额下限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2019年2月12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关于提高公司回购股份下限金额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9-005)相关公告。
(三)通知债权人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临2018-075)相关公告。
二、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延期及调整下限的风险;
(二)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三、公司实施回购方案的进展
公司于 2018 年8月8日首次实施回购,之后公告了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7月12日、7月27日、7月28日、8月7日、8月9日、8月14日、9月4日、10月10日、11月3日、12月5日、2019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止2019年1月31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合计30,965,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87%,成交均价3.03元/股,成交的最高价3.22元/股,最低价2.8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93,903,188.26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将根据后续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2日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19-008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下半年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发展和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及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现将2018年下半年(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有关理财情况公告如下:
一、 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018年7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累计滚动利用自有闲置资金96,605万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实际收益5,545,284.18元人民币(包括上半年已公告未到期收益3,849,140.34元)(税后)。公司累计滚动利用募集资金101,600万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实际收益8,187,202.59元人民币(包括上半年已公告未到期收益3,057,818.98)(税后),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全部收回。
1、 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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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收回的金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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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司利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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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对理财产品投资谨慎决策并严格把关,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风险较低的中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在理财期间,公司与相关理财产品的发行方保持紧密联系,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及募集资金购买风险较低的中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具体会计处理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18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2日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19-009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七号-水的生产与供应》要求,现将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 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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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鄂尔多斯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简称“达旗中水”)水价4.3元/吨;由于其水量很少,单价比较高,对平均水价影响比较大,未计入平均水价。
2、鄂尔多斯国中水务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9月30日完成交割,2018年实际处理水量及收费水量统计至2018年9月30日。
二、 自来水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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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齐齐哈尔国中水务有限公司及东营国中水务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交割,2018年实际供水量及售水量统计至2018年9月30日。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