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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0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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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

  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19-007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行(以下简称“中行绍兴分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以下简称“招行绍兴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该协议为公司与浙商证券及中行绍兴分行、招行绍兴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的补充协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22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78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6.04元,共计募集资金36,539.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3,152.3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0月19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17] 4926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上述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与浙商证券及中行绍兴分行、招行绍兴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 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原因

  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月10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年产5万吨精准定位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建设项目及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之“年产5万吨精准定位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建设项目”中部分募集资金进行变更,变更后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欧亚联思持有的瑞敏包装54.46%股权,郭明亮、朱学志持有的欧科创盈100%股权,郭明亮持有的瑞明科技2%股权。(详见公告2018-028、2018-029、2019-002)。

  三、《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签订

  鉴于上述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发生变更,公司近日与浙商证券及中行绍兴分行、招行绍兴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与浙商证券及中行绍兴分行的主要内容如下:

  原《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第一条为: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377973521097,截至2017年10月20日,专户余额为19,8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万吨精准定位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建设项目”之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修改后条款如下: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377973521097,截至2017年10月20日,专户余额为19,800万元。随着募投项目的推进,募集资金不断投入,截至2019年1月10日,该专户余额为10,972.56万元。其中,927.46万元继续用于甲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万吨精准定位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建设项目”,10,045.10万元用于甲方收购欧亚联思国际有限公司持有的珠海市瑞敏包装材料有限公司54.46%股权,郭明亮、朱学志持有的珠海市欧科创盈文化创意有限公司100%股权,郭明亮持有的珠海市瑞明科技有限公司2%股权项目之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与浙商证券及招行绍兴分行的主要内容如下:

  原《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第一条为: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575903174410502,截至2017年10月20日,专户余额为10,0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万吨精准定位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建设项目”之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修改后条款如下: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575903174410502,截至2017年10月20日,专户余额为10,000万元。随着募投项目的推进,募集资金不断投入,截至2019年1月10日,该专户余额为5,139.78万元,其中,1,139.78万元继续用于甲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万吨精准定位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建设项目”,4,000万元用于甲方收购欧亚联思国际有限公司持有的珠海市瑞敏包装材料有限公司54.46%股权,郭明亮、朱学志持有的珠海市欧科创盈文化创意有限公司100%股权,郭明亮持有的珠海市瑞明科技有限公司2%股权项目之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四、备查文件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日

  

  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19-008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

  说明: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

  四、委托理财产品的安全性及公司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理财产品的管理,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正常运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投资理财产品的总金额

  截至公告日,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500.00万元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

  七、备查文件

  1、中国银行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

  2、农业银行结构性存款认购书。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日

  

  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19-009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累计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

  二、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

  说明: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

  四、委托理财产品的安全性及公司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投资理财产品的总金额

  截至公告日,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13,000.00万元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

  七、备查文件

  1、中国银行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

  2、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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