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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0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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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分为两大板块,一是新能源材料业务,主要是基础锂盐和稀土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二是中(高)密度纤维板的生产与销售、林木种植与销售。

  1、新能源材料业务

  公司锂盐业务由子公司致远锂业实施,设计产能为年产4万吨电池级碳酸锂、单水氢氧化锂和氯化锂,技术先进成熟,产品主要应用于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储能、石化、制药等领域。随着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储能领域市场异军突起,3C等电子产品消费量的持续增加,锂电池行业需求旺盛,为锂盐产品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及发展机会。另外,公司子公司盛威锂业金属锂项目首期产能预计将于2019年上半年建成。

  公司稀土业务由子公司万弘高新实施,通过综合回收利用废旧磁性材料生产稀土氧化物,年处理废旧磁性材料的设计产能为6,000吨,产品以氧化镨钕为主,并涵盖氧化钆、氧化钬、氧化镝、氧化铽以及其他含稀土元素氧化物,主要应用于永磁材料、催化剂、玻璃、陶瓷、硬质合金等领域,产能规模、技术水平和产品线丰富程度在国内均居于前列。

  2、人造板业务

  公司人造板业务拥有5条代表当今国际先进水平的进口中(高)密度纤维板生产线(分别位于广东省的封开县、清远市以及辽宁省台安县、河北省邱县和湖北省南漳县),皆位于国内林木资源较为丰富、靠近市场和交通便利的省市县。主要产品为“威利邦”牌中(高)密度纤维板,先后被评为“广东省优质产品”、“广东省名牌产品”和“国家免检产品”,产品广泛应用于家具行业、门业、强化木地板及其他室内装修、装饰行业等领域。公司中(高)密度纤维板年生产能力超过100万立方米,是全国大型中纤板生产企业之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度,公司按照既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持续加大新能源材料领域的投入,大力推进新能源材料业务的开展,同时继续巩固和做优做强人造板业务,提升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业绩实现了大幅增长。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66,351.7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16,176.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2,370.20万元,同比增长了25.0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01.42万元,同比增长509.31%。

  (一)新能源材料业务

  致远锂业首条1.3万吨产能的电池级碳酸锂、氢氧化锂生产线于2018年3月底顺利竣工投入试生产。试生产期间,凭借管理团队的技术、经验优势,在设备方面,实现燃气焙烧窑一次点火成功、新型酸化窑等关键设备按期调试到位投入使用,同时生产线大量使用自动化设备,大幅提高了生产效率,实现了生产岗位无性别要求;生产工艺方面,充分借鉴和吸收行业的成功经验,使生产线具有较大灵活性,能够适应不同锂矿石原料;质量管控方面,公司建立了完善到位的生产质量管控体系,有效保证了产品的质量;一线员工招聘培训方面,公司未雨绸缪,对员工实行多轮多岗培训,使得员工能迅速、熟练的投入新产线的生产中;原材料供应方面,公司与国际锂矿巨头实现深度合作,保障了优质资源的供应;节能、环保方面,结合多年的实践和其他行业的先进经验,大量应用了新型环保及节能设备,使得生产中水、气、渣的排放远低于环保排放标准,同时生产吨产品的综合能耗相比传统工艺大幅下降。通过上述措施,致远锂业首条1.3万吨产能生产线产能迅速爬坡,并按计划顺利达产,产量、成本已达到预期目标,质量也已满足公司核心客户的要求。报告期内,致远锂业实现收入24,884.61万元,净利润3,709.87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盛威锂业金属锂项目目前推进顺利,预计2019年上半年首期产能将建成并开始投入生产。公司将陆续建成比较完善的基础锂盐产品体系。

  2018年11月,金川奥伊诺矿业有限公司取得四川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2019年,公司将全力推动完成奥伊诺矿业的收购,同时,推动矿山的建设和开采,尽快为公司锂盐的生产提供原料保障。

  报告期内,由于稀土产品价格波动,万弘高新尽管实现营业收入59,657.79万元,但净利润仍亏损1,302.34万元。随着万弘高新于2018年下半年完成技改,并通过加强管理、批量采购、适度储备等方式控制生产成本,以及加强对稀土产品价格的预判,加强与供应商及客户的沟通,万弘高新2018年下半年的盈利能力明显提升并实现扭亏。

  (二)人造板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围绕做优做强人造板业务的发展战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一是继续加大生产设备技术改造,加强品质管理,加强研发创新,提升工艺水平,提升产品品质,公司“无毒无味环保型中高密度纤维板”,被认定为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二是高度重视环保安全问题,继续对安全环保设施进行技术改造升级;三是通过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及建立客户导向的营销理念,深入挖掘市场机会,提升产品形象及竞争力,扩大销售;四是继续调整和优化管理体制,加强精细管理,完善公司治理;五是通过培养引进优秀管理技术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通过上述措施,公司人造板业务的经营管理以及盈利能力在2017年的基础上继续大幅改善。

  报告期内,公司中纤板产销均创新高,产量109.52万m3,销量105.01万m3;营业收入166,426.89万元,同比增长15.01%;净利润18,104.07万元,同比增长388.67%;毛利率为16.97%,同比上涨6.45%。

  2018年6月26日,公司参股公司台山威利邦年产20万立方米超强刨花板项目全线联动,一次性带料试车成功,实现首板下线。台山威利邦刨花板项目采用最先进的设计理念,引进了全球最先进的机器设备和核心技术,以做最好的刨花板为目标,秉承高标准、严要求的风格,将努力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人造板生产基地。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2,370.20万元,同比增长25.04%,主要系公司锂盐业务产能释放、锂盐收入增长及纤维板销售价格提升、销量增加所致。报告期内,营业成本217,377.18万元,同比增长16.91%,主要系随收入同比增长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01.42万元,同比增长509.31%,主要系纤维板业务的盈利能力较上年有大幅增长,以及锂盐业务产能逐步释放,对公司利润增长亦有贡献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已按照财政部新修订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对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进行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及更新后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期新设子公司

  单位:元

  ■

  2、本期注销子公司

  单位:元

  ■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天广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5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2019年1月3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归并原有项目: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2、利润表主要是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示;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等均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6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2018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拟对截至2018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18年末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拟计提2018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628.15万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的合理性进行了说明,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8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628.15万元,预计将减少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00.22万元,减少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500.22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三、存货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2018年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对以下单项资产(含应收款项、存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及对全部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具体说明如下:

  1、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本期增加存货跌价准备2,510.97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公司本期增加计提坏账准备117.18万元,计提依据为:

  (1)根据公司会计政策,按照账龄法对常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2)对部分账龄较长应收款项结合客户运营实际情况及本期回收情况等分析收回概率,确定可收回金额,并就账面金额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个别计提坏账准备。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经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18年12 月31日的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 2019-008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19年2月20日(周三)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8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王天广先生;独立董事丘运良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邓伟军先生;财务总监王琪先生;国海证券保荐代表人林举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0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2019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19年度对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80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确保其资金流畅通,同时加强公司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增强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计划性与合理性,公司计划对子公司湖北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威利邦”)、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远锂业”)在相关银行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800万元(其中为湖北威利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担保,为致远锂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担保)。本项授权有效期至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并提请董事会在担保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事宜。

  拟担保额度明细如下: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湖北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

  住所:南漳县九集镇涌泉木林村六组

  法定代表人:陈圣族

  成立日期:2006年10月24日

  经营范围:人造板、家私木材、木制品加工,销售;林木种植、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湖北威利邦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湖北威利邦总资产为52,622.09万元,净资产为33,029.69万元。2018年,湖北威利邦营业收入为 29,316.95万元,营业利润为3,047.03万元,净利润为3,240.58万元。

  2、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绵竹市德阳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拱星片区

  法定代表人:方轶

  成立日期:2015年3月23日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氯化锂、碳酸锂;生产、销售:氢氧化锂;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销售:矿产品;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致远锂业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致远锂业总资产为114,200.13万元,净资产为38,832.73万元。2018年,致远锂业营业收入为 24,884.61万元,营业利润为4,545.14万元,净利润为3,709.87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8,800万元。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为人民币71,073万元,占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2.88%;其中公司对参股公司台山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7,496万元,公司对所属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63,577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充分利用银行信用,解决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情况,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确保其资金流畅通,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为其担保。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1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对投资品种进行严格评估,选择短期、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公司不得进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认定的风险投资行为。

  4、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

  5、有效期

  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9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为止。

  6、决策及实施方式

  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7、公司与拟提供投资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短期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同时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短期、低风险的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2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会计差错

  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差错事项及原因的说明

  2018年2月2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远锂业”)与美国雅保公司的下属公司洛克伍德锂业(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克伍德”)签署了三年合作框架协议,协议期限内洛克伍德向致远锂业提供锂辉石并从致远锂业采购锂盐产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

  自2018年二季度起,洛克伍德根据框架协议向致远锂业提供锂辉石并从致远锂业采购锂盐产品,公司在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2018年三季度报告中根据锂盐产品销售金额以总额法确认了销售收入。经公司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业务及公司财务数据进行审阅,年审会计师认为以净额法来确认致远锂业的销售收入更符合业务实质,更审慎。基于年审会计师的审阅意见,公司拟对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2018年三季度报告进行会计差错的更正。本次更正拟调减2018年半年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2,378.38万元,拟调减2018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7,317.72万元。

  二、会计差错更正对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影响

  1、对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2018年半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

  由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公司2018年半年度营业收入调减2.08%,营业成本调减2.32%,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均无影响,公司业务毛利率由10.67%增加至10.90%。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影响公司2018年半年度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

  2、对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2018年1-9月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2018年7-9月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

  由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调减3.80%,营业成本调减4.30%,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均无影响,公司业务毛利率由11.67%增加至12.13%。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影响公司2018年三季度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

  根据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公司对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正,更正后的定期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定期报告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造成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影响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对会计差错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更正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希望公司进一步加强日常财务监管,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本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同时提醒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进一步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公司将加强培训以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准,加强监督和复核工作,切实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3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7日和2018年10月8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和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事宜。2018年10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93)。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19年1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4,331,35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1%,最高成交价为9.0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93元/股,成交总金额3,703.7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52,736,665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8年10月24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4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96),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晓奇女士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706,8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大股东在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2019年1月31日,公司收到李晓奇女士的关于减持进展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情况

  自李晓奇女士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至2019年1月31日,李晓奇女士没有进行任何减持,李晓奇女士持股情况没有变化。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李晓奇女士的减持进展情况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其减持承诺和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督促李晓奇女士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3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1月31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31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天广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陈潮、赵如冰、丘运良已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名独立董事的2018年度述职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2,370.2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001.42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30元/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66,351.7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16,176.00万元。上述财务指标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确认。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年年度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公司(合并)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0,014,150.77元,公司(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30,418,184.80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加上公司(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6,378,791.93元,2018年度末公司(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24,039,392.87元{2018年度末公司(合并)实际可供分配利润67,806,353.72元}。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性和流动资金的正常需要,公司2018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2018年度末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全部结转到下一年度。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年-2018年)》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关于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提议,同意公司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19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确保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19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自授信申请被批准之日或签订授信协议之日起)。

  本项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授信合同、协议等文件。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履行公司内部和银行要求的相应审批程序后具体操作各项授信业务品种。

  十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2019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北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漳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向绵竹浦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

  本项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并提请董事会在担保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事宜。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投资期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9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为止,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同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应的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公司章程》修订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正案》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更正后的2018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在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稳定、持续的分红机制,充分重视公司股东的合理要求和意见,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精神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2021年)。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4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1月31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31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2,370.2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001.42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30元/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66,351.7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16,176.00万元。上述财务指标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确认。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30,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本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同时提醒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进一步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明确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强利润分配决策透明性和可操作性,便于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9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50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4,639,457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4.7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8,431,990.7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934,692.7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7,497,298.0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1月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120016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8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89,692,366.40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41,623,140.50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7,145,075.27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分别与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和募集资金账户所在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国海证券、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以及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所在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上述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鉴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资金已经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效率,加强对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2018年12月,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注销。具体情况详见2018年12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3)。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2月27日、2018年3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年综合回收利用万吨废旧磁性材料生产线建设升级改造项目”的投资进行优化调整,将尚未投入该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13,891.28万元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另一个募投项目:“年产2万吨氯化锂、1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及1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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