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安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安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博时安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博时安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大会表决投票时间从2019年1月4日起,至2019年1月29日17:00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截止至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2019年1月4日,本基金总份额为1,012,530,807.55份。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980,389,215.69份,占权益登记日(权益登记日为2019年1月4日)基金总份额的96.83%,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980,389,215.69份,占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基金份额为980,389,215.69份(超过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全票表决通过,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安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19年1月30日在本基金的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25000元,合计35000元,由基金资产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9年1月3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博时安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一)对《基金合同》的修订
将“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由原来的: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8%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修改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对《托管协议》的修订
1、将“十一、基金费用”中的“(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由原来的: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6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修改为: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将“十一、基金费用”中的“(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由原来的: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8%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修改为: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三)对《招募说明书》的修订
将“第十三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由原来的: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8%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修改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四)调整后管理费率的执行
在通过《关于博时安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的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前,本基金仍执行调整实施前《博时安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自2019年1月31日起,本基金将执行调整后的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将更新招募说明书中相关内容,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备查文件
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安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安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安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1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博时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的申购、转换、定投及最低持有数量限制的公告
为了给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2019年1月31日对博时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代码:001523)的申购、转换、定期定额投资及最低持有数量限制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1、自2019年1月31日起,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C类份额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0.00元,即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定投申购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各销售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限制,投资人在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约定。
2、自2019年1月31日起,本基金C类份额的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为10.00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本基金C类份额的每个交易账户最低赎回份额为10.00份,本基金C类份额最低转换份额为10.00份。
二、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1、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予以调整。
2、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3、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568)咨询相关情况。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申购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1日
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银行”)签署的代理销售服务协议,自2019年1月31日起,本公司将增加华润银行代理下列基金的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业务。
一、 本次华润银行开通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业务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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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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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1日
关于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新增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
机构的公告
根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签署的代理销售服务协议,自2019年1月31日,本公司将增加招商证券办理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050030)的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业务。
有关详情请咨询招商证券客户服务热线:95565,访问招商证券网站http://www.newone.com.cn/;或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了解有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