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55,994,65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70%。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2月11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及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5号《关于核准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向2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51,998,217股,新增股份于2016年2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情况如下:
1、向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48,930,945股股份;
2、向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发行3,067,272股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限售期内予以锁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2名认购对象认购的51,998,217股的限售期自上市之日(2016年2月5日)起36个月。
2016年2月5日,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51,998,217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434,059,991股增至486,058,208股。
2017年5月24日,公司实施完成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止2017年5月23日公司总股本486,058,208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股本486,058,208股,其中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相应由51,998,217股增至103,996,434股,公司总股本增至972,116,416股。
2018年6月13日,公司实施完成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止2018年6月12日公司总股本972,116,41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股本486,058,208股,其中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相应由103,996,434股增至155,994,651股,公司总股本增至1,458,174,624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458,174,624股,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55,994,65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70%。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2月11日。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55,994,6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2名。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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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解除限售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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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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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市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2名股东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亦不存在公司对上述2名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六、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对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处置意图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均在解除限售后12个月以内无出售本公司股份的计划。
上述股东承诺:如果计划未来出售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执行。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华东医药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华东医药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限售股份明细表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