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6月29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8)。
根据上述决议,近期公司使用2,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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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批准的额度内按照规定程序实施投资行为,确保程序合规,执行制度规定的风险控制措施。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
4、独立董事、监事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
2、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司此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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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银行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