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19-017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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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预计公司2018年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亏损17,800-19,800万元。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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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1.锌锭销售价格较预期下跌,导致第四季度锌锭毛利率下降。
2.期末锌价较预期下跌,且库存原料产品数量较预期增加,导致期末的存货跌价准备增加及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增加。
3.根据环保要求,公司钙渣渣库实施闭库管理产生闭库费用约1000余万元。
4.全资子公司普定县向荣矿业有限公司由于第四季度主要选矿设备实施检修,导致选矿量较预期减少,进而导致期末库存原矿增加,锌精矿销售减少,实现净利润较预期减少。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8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公司董事会对因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月 30日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19-018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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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简要介绍本次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罗平锌电”)近日相继收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2018]云01民初2550-2578号、2893-2902号、2910号、2912-2945号、2947-2963号、3260-3303号、[2019]云01民初298-320号)。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投资人与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共158起案件。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原告:158名投资人
2、被告: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52起案件的被告包括杨建兴(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现暂停履职董事长);有2起案件的被告包括杨建兴、李尤立(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副董事长)、喻永贤(时任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现任董事);有5起案件的被告包括公司杨建兴、李尤立、喻永贤、洪巩堤(时任董事,现任董事、总经理)、周新标(时任董事、财务总监)、李良通(现任监事会主席)。】
住所地: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罗雄镇九龙大道南段
法定代表人:杨建兴 职务:董事长
3、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158名投资人损失共计人民币17,315,060.72元;
(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4、事实与理由:
2018年9月11日,深交所发布了《关于对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2018年9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以下简称“云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1号)。公司因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深交所给予公开谴责,被云南证监局责令整改,并给予警告及罚款(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分及致歉公告》及2018年9月15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原告共计158名投资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投资损失。
158名投资人的具体诉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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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在诉讼审结之前,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数或期后利润数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
2、《起诉状》。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19-019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宏泰矿业下属
普定县鸡场坡乡砂岩铅锌矿复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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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罗平锌电”)于2018年12月12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宏泰矿业下属普定县鸡场坡乡砂岩铅锌矿停产整改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8-155号公告)。停产期间,公司全资子公司宏泰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泰矿业”)按要求全力进行整改。
2019年1月30日,公司收到宏泰矿业报告,经安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的普定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复查,宏泰矿业下属普定县鸡场坡乡砂岩铅锌矿存在的安全隐患已经整改完毕,监管部门同意恢复生产。目前,该矿各项工作正有序开展。公司将督促各子公司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