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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31日 星期四 用户中心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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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9)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电话:0551-65161666

  传真:0551-65161600

  联系人:范超

  网址:www.hazq.com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140)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电话:0755-83709350

  传真:0755-83704850

  联系人:牛孟宇

  网址:www.gh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63

  (141)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28层

  法定代表人:蔡一兵

  电话:0731-84403347

  传真:0731-84403439

  联系人:郭静

  网址:www.cfzq.com

  客户服务电话:95317

  (142)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电话:0769-22115712、0769-22119348

  传真:0769-22119423

  联系人:李荣、孙旭

  网址:www.dg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328

  (143)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电话:0371-69099882

  传真:0371-65585899

  联系人:程月艳、李盼盼、党静

  网址:www.ccnew.com

  客户服务电话:95377

  (144)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

  电话:010-84183389

  传真:010-84183311-3389

  联系人:黄静

  网址:www.guodu.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145)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王一彦

  网址:www.longone.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146)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宁敏

  电话:021-20328000

  传真:021-50372474

  联系人:王炜哲

  网址:www.bocichina.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8888

  (147)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电话:021-68405273

  传真:021-68405181

  联系人:张同亮

  网址:www.cnht.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196-6188

  (148)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115号北京银行大楼

  法定代表人:徐丽峰

  电话:0791-86283372、15170012175

  传真:0791-86281305

  联系人:占文驰

  网址:www.gszq.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2-2111

  (149)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电话:010-52723273

  传真:028-86150040

  联系人:谢国梅

  网址:www.hx168.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8

  (150)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830002)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电话:0991-2307105

  传真:0991-2301927

  联系人:王怀春

  网址:www.hy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15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21-20315290

  传真:021-20315125

  联系人:许曼华

  网址:www.zts.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152)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楼

  法定代表人:姜昧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832-3000

  传真:0755-83199511

  联系人:王雯

  网址:www.csco.com.cn

  (153)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电话:0755-25831754

  传真:0755-23838750

  联系人:毛诗莉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154)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层

  法定代表人:陆涛

  电话:0755-83025022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马贤清

  网址:www.jyzq.cn

  客户服务电话:95372

  (155)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法定代表人:王宜四

  电话:0791-86768681

  传真:0791-86770178

  联系人:戴蕾

  网址:www.avic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335

  (156)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1-1号君泰国际B栋一层3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林立

  电话:0755-83255199

  传真:0755-82707700

  联系人:胡倩

  网址:www.chinalin.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188-3888

  (157)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电话:021-68761616-8076

  传真:021-68767032

  联系人:刘熠

  网址:www.tebon.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158)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楼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楼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电话:029-87417129

  传真:029-87424426

  联系人:刘莹

  网址:www.westsecu.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82

  (159)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联系人:张腾

  网址:www.hf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47

  (160)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4890100

  联系人:李昕田

  网址:www.hlzqgs.com

  客户服务电话:95368、400-468-8888(全国)

  (16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065

  联系人:罗春蓉、武明明

  网址:www.cic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10-65051166

  (162)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电话:0571-87925129

  传真:0571-87818329

  联系人:夏吉慧

  网址:www.ct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336

  (163)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埔区南京西路399号明天广场20楼

  法定代表人:陈灿辉

  电话:021-63898427

  传真:021-68776977-8427

  联系人:徐璐

  网址:www.shhxzq.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999

  (164)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电话:021-54967552

  传真:021-54967032

  联系人:杨莉娟

  网址:www.cfs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323、400-109-9918

  (165)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程宜荪

  电话:010-58328112

  传真:010-58328748

  联系人:牟冲

  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827

  (166)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电话:0755-88320851

  传真:0755-82026942

  联系人:胡芷境

  网址:www.china-invs.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95532

  (167)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电话:0755-82570586

  传真:0755-82960582

  联系人:罗艺琳

  网址:www.zszq.com

  客户服务电话:95329

  (168)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永和路118弄东方企业园24号

  法定代表人:贾绍君

  电话:021-36533016

  传真:021-36533017

  联系人:王伟光

  网址:www.xz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357

  (169)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腾飞大道1号4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长安兴融中心西楼11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电话:010-83991719

  传真:010-66412537

  联系人:叶密林

  网址:https://www.grzq.com

  客户服务电话:95385

  (170)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法定代表人:徐刚

  电话:0755-83331195

  联系人:彭莲

  网址:www.lx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171)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电话:0451-85863719

  传真:0451-82287211

  联系人:刘爽

  网址:www.jh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17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传真:028-86690126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网址:www.gj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173)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A座6层-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A座6层-9层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电话:010-59355941

  传真:010-66553791

  联系人:李微

  网址:www.e5618.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618

  (174)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2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27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50122128

  传真:021-50122398

  联系人:徐方亮

  网址:www.cnhbstock.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175)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十七层

  办公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深田路46号深田国际大厦19-20楼

  法定代表人:王勇

  电话:0592-2079259

  传真:0592-2079602

  联系人:邱震

  网址:www.gwgs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099-886

  (176)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3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32楼

  法定代表人:钱华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2878783

  联系人:王薇

  网址:www.ajzq.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196-2502

  (177)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电话:010-85556048

  传真:010-85556088

  联系人:孙燕波

  网址:www.hrse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390

  (178)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电话:027-87618882

  传真:027-87618863

  联系人:翟璟

  网址:www.tfzq.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5000

  (179)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18号川信大厦10楼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18号川信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吴玉明

  电话:028-86199278

  传真:028-86199382

  联系人:郝俊杰

  网址:www.hxzq.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36-6366

  (180)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9号华远企业号D座3单元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电话:010-88321717、18500505235

  传真:010-88321763

  联系人:唐昌田

  网址:www.tpyzq.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65-0999

  (181)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电话:029-88447611

  传真:029-88447611

  联系人:曹欣

  网址:www.kysec.cn

  客户服务电话:95325、400-860-8866

  (182)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399号运通星财富广场1号楼B座13、14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32层

  法定代表人:路昊

  电话:021-61058785

  传真:021-61098515

  联系人:茆勇强

  网址:www.huaruisale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111-5818

  (183)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一幢二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李一梅

  电话:010-88066632

  传真:010-88066214

  联系人:仲秋玥

  网址:www.amcfortune.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传真:010-63136700

  联系人:朱威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朱小辉

  联系电话:010-57763888

  传真:010-57763777

  联系人:李晗

  经办律师:吴冠雄、李晗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徐艳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王珊珊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属成长型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具有良好成长性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保持基金资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的长期资本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投资的重点是预期利润或收入具有良好增长潜力的成长型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股票,这部分投资比例将不低于本基金股票资产的80%。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依据

  1、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本基金的投资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宏观经济和上市公司的基本面。本基金将在对宏观经济和上市公司的基本面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投资。

  3、投资对象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的匹配关系。本基金将在承担适度风险的范围内,选择预期收益大于预期风险的品种进行投资。

  (二)投资程序

  研究、决策、组合构建、交易、评估、组合调整的有机配合共同构成了本基金的投资管理程序。严格的投资管理程序可以保证投资理念的正确执行,避免重大风险的发生。

  1、研究

  本基金股票投资研究依托公司整体的研究平台,同时整合了外部信息以及券商等外部研究力量的研究成果。公司研究员按行业分工,负责对各行业以及行业内个股进行跟踪研究。在财务指标分析、实地调研和价值评估的基础上,研究员对所研究的股票、行业提交投资建议报告,供基金经理小组和投资决策委员会参考。此外,公司有专门的宏观经济研究员,负责分析消费、投资、进出口、就业、利率、汇率以及政府政策等因素,为资产配置决策提供支持。公司还设有固定收益部,专门负责债券投资研究。

  2、资产配置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判断一段时间内证券市场的基本走势,决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等资产类别间的分配比例范围。基金经理小组在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的资产配置比例范围内,决定基金的具体资产配置。

  3、组合构建

  基金经理小组根据研究员提交的投资报告,结合自身的研究判断,决定具体的投资品种并决定买卖时机,其中重大单项投资决定需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对于拟投资的个股,基金经理小组将采取长期关注、择机介入的方法,以降低买入成本、控制投资风险。对于买入的股票,基金的持有周期一般较长,长期持有的操作策略可有效降低基金的交易费用和变现成本,从而提高基金的收益水平。

  4、交易执行

  交易管理部负责具体的交易执行,同时履行一线监控的职责,监控内容包括基金资产配置、个股投资比例等。

  5、风险与绩效评估

  风险管理部定期和不定期对基金进行风险和绩效评估,并提供相关报告。风险报告使得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小组能够随时了解组合承担的风险水平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策略。绩效评估能够确认组合是否实现了投资预期、组合收益的来源及投资策略成功与否,基金经理小组可以据以检讨投资策略,进而调整投资组合。

  6、组合监控与调整

  基金经理小组将跟踪经济状况、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变化,结合基金申购和赎回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风险与绩效评估的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使之不断得到优化。

  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对上述投资程序做出调整,并在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中公告。

  (三)投资方法

  1、股票投资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预期利润或收入具有良好增长潜力的成长型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从基本面的分析入手挑选成长股。具有以下特点的公司将是基金积极关注的对象:①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前景良好,公司在本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且有明显竞争优势和实力,能充分把握行业发展的机遇、保持领先;②公司的经营模式和科技创新能力保持相对优势,了解市场并能够不断推出新产品,真正满足市场需要;③公司管理层具有敏锐的商业触觉,能够对外部环境变化迅速作出反应。

  本基金建立了一套基于成长性的上市公司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以上市公司过去两年的历史成长性和未来两年的预期成长性为核心,通过对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成长性及其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包括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在内的财务状况、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及研发能力等多方面的因素进行分解评估,综合考察上市公司的成长性以及这种成长性的可靠性和持续性,结合其股价所对应的市盈率水平与其成长性相比是否合理,作出具体的投资决策。

  2、债券投资

  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包括可转换债)。本基金将在对利率走势和债券发行人基本面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利率变化对不同债券品种的影响、收益率水平、信用风险的大小、流动性的好坏等因素,建立由不同类型、不同期限债券品种构成的组合。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暂无业绩比较基准。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中高风险的品种,其长期平均的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以下内容摘自本基金2018年第3季度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5.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其他资产构成

  ■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投资交易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

  (6)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费用。

  2、与基金运作有关费用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本条第(一)条第1款第(3)至第(6)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关合同等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与赎回费

  (1)申购费

  ①投资者可选择在申购本基金或赎回本基金时交纳申购费。投资者选择在申购时交纳的称为前端申购费,投资者选择在赎回时交纳的称为后端申购费。

  ②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时,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

  ③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时,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

  ④本基金申购费由基金管理人支配使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2)赎回费

  本基金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赎回时份额持有不满7天的,收取1.5%的赎回费,持有满7天以上(含7天)的,赎回费率为0.5%。其中,对于赎回时份额持有不满7天的,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赎回时份额持有满7天以上(含7天)收取的赎回费,须依法扣除所收取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销售手续费等各项费用。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遵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报中国证监会并给予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最新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如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将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4、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5、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

  (1)申购份额的计算

  ①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

  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前端申购费率)

  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前端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前端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净申购金额及申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②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例一、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时

  假定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若三笔申购金额分别为1,000元、100万元、500万元,则各笔申购负担的前端申购费用和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

  若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则申购负担的前端申购费用和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

  例二、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时

  假定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若三笔申购金额分别为1,000元、100万元、500万元,则各笔申购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

  (2)赎回金额的计算

  ①如果投资者在认购/申购时选择交纳前端认购/申购费,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②如果投资者在申购时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1+后端申购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后端申购费用

  其中,后端申购费用的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例三、假定某投资者在T日赎回10,000.00份,持有期10天,该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元,其在认购/申购时已交纳前端认购/申购费,则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总金额=10,000.00×1.250=12,500.00元

  赎回费用=12,500.00×0.5%=62.50元

  赎回金额=12,500.00-62.50=12,437.50元

  例四、假定某投资人申购本基金份额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该投资人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并分别在半年后、一年半后和两年半后赎回10,000份,赎回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230、1.300和1.360元,各笔赎回扣除的赎回费用、后端申购费用和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

  (3)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无。

  (2)转出基金费用:按转出基金赎回时应收的赎回费收取,如该部分基金采用后端收费模式购买,除收取赎回费外,还需收取赎回时应收的后端申购费。转换金额指扣除赎回费与后端申购费(若有)后的余额。

  (3)转入基金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用根据适用的转换情形收取,详细如下:

  <1>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最低为0。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一。

  <2>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如果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比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高,则收取的申购费用为转入基金适用的固定费用;反之,收取的申购费用为0。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二。

  <3>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前端收费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三。

  <4>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四。

  <5>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最低为0。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五。

  <6>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转出基金申购费用,最低为0。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六。

  <7>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前端收费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七。

  <8>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八。

  <9>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最低为0。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九。

  <10>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如果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比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高,则收取的申购费用为转入基金适用的固定费用;反之,收取的申购费用为0。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十。

  <11>?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

  费用收取方式:后端收费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十一。

  <12>?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十二。

  <13>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转出基金的持有时间(单位为年),最低为0。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十三。

  <14>从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用=固定费用-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转出基金的持有时间(单位为年),最低为0。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十四。

  <15>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十五。

  <16>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出,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十六。

  <17>对于货币基金的基金份额转出情况的补充说明

  对于货币型基金,每当有基金新增份额时,均调整持有时间,计算方法如下:

  调整后的持有时间=原持有时间×原份额/(原份额+新增份额)

  (4)上述费用另有优惠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基金转换的有关业务规则。

  (5)业务举例

  例一: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1,000份甲基金基金份额(前端收费模式),该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甲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5%,赎回费率为0.5%。

  ①若T日转入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乙基金适用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2.0%,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②若T日转入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丙基金适用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2%,该日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例二: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10,000,000份甲基金基金份额(前端收费模式),甲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该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甲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5%,赎回费率为0.5%。

  ①若T日转入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乙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1,000元,乙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2.0%,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②若T日转入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丙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1,000元,丙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2%,该日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例三:假定投资者在2010年3月15日成功提交了基金转换申请,转出持有的前端收费基金甲1,000份,转入后端收费基金乙,该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200、1.500元。2010年3月16日这笔转换确认成功。甲基金适用赎回费率为0.5%。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若投资者在2011年1月1日赎回乙基金,则赎回时乙基金持有期在1年之内,适用后端申购费率为1.2%,此时赎回乙基金不收取赎回费,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

  例四: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前端收费基金甲1,000份,转入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乙。T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300、1.500元。甲基金赎回费率为0.5%。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例五: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10,000,000份甲基金基金份额(前端收费模式),甲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该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甲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2%,赎回费率为0.5%。

  ①若T日转入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乙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乙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5%,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②若T日转入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丙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丙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0%,该日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例六: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10,000,000份甲基金基金份额(前端收费模式),该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甲基金赎回费率为0.5%。

  ①若T日转入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甲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500元,乙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1,000元,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②若T日转入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甲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1,000元,丙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500元,该日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例七:假定投资者在2010年3月15日成功提交了基金转换申请,转出持有的前端收费基金甲10,000,000份,转入后端收费基金乙,甲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该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200、1.500元。2010年3月16日这笔转换确认成功。甲基金适用赎回费率为0.5%。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若投资者在2011年1月1日赎回乙基金,则赎回时乙基金持有期在1年之内,适用后端申购费率为1.2%,此时赎回乙基金不收取赎回费,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

  例八: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前端收费基金甲10,000,000份,转入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乙,甲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T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300、1.500元。甲基金赎回费率为0.5%。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例九: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1,000份持有期为半年的甲基金基金份额(后端收费模式),转出时适用甲基金后端申购费率为1.8%,该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甲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5%,赎回费率为0.5%。申购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元。

  ①若T日转入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乙基金适用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2.0%,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②若T日转入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丙基金适用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2%,该日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例十: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10,000,000份持有期为半年的甲基金基金份额(后端收费模式),转出时适用甲基金后端申购费率为1.8%,该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甲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5%,赎回费率为0.5%。申购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元。

  ①若T日转入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乙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1,000元,乙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2.0%,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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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若T日转入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丙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1,000元,丙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2%,该日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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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十一:假定投资者在2010年3月15日成功提交了基金转换申请,转出持有期为3年的后端收费基金甲1,000份,转入后端收费基金乙,转出时适用甲基金后端申购费率为1.0%,该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300、1.500元。2010年3月16日这笔转换确认成功。申购当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元,适用赎回费率为0.5%。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若投资者在2012年9月15日赎回乙基金,则赎回时乙基金持有期为2年半,适用后端申购费率为1.2%,且乙基金赎回费率为0.5%,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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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十二: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持有期为3年的后端收费基金甲1,000份,转入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乙。T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200、1.500元。申购当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元,赎回费率为0.5%,转出时适用甲基金后端申购费率为1.0%。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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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十三: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持有期为146天的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甲1,000份,转入前端收费基金乙。T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200、1.300元。甲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为0.3%,此时转出不收取赎回费。乙基金适用申购费率为2.0%。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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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十四: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持有期为10天的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甲10,000,000份,转入前端收费基金乙。T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200、1.300元。甲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为0.3%,此时转出不收取赎回费。乙基金适用固定申购费1,000.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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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十五:假定投资者在2010年3月15日成功提交了基金转换申请,转出持有60天的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甲1,000份,转入后端收费基金乙,该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200、1.500元。2010年3月16日这笔转换确认成功。此时转出甲基金不收取赎回费。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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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投资者在2013年9月15日赎回乙基金,则赎回时乙基金持有期为3年半,适用后端申购费率为1.0%,且乙基金赎回费率为0.5%,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

  例十六: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甲1,000份,转入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乙。T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300、1.500元。甲基金赎回费率为0.1%。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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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7月25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中相关内容。

  (二)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中相关信息。

  (三)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中相关内容。

  (四)更新了“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中相关内容。

  (五)更新了“十、基金的投资”中相关内容。

  (六)更新了“十一、基金的业绩”,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

  (七)更新了“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中相关内容。

  (八)更新了“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披露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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