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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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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19-001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8年9月19日,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维力医疗”)和广州利新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华夏基石智库服务有限公司签署《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利新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深圳华夏基石智库服务有限公司之投资合作协议》,共同投资设立广州维力健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力健益”、“标的公司”),用于整合社会资源,专注于国内经销商渠道建设及市场推广,为本公司的产品销售提供服务。维力健益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投资650万元,持股65%;广州利新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投资280万元,持股28%;深圳华夏基石智库服务有限公司投资70万元,持股7%。

  维力健益已于2018年9月20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广州市番禺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详见公司2018年9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2018-112)。

  二、最新进展情况

  2019年1月28日,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与广州利新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深圳华夏基石智库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丙方”)就本次共同投资事宜签署了《关于投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各方对标的公司在2019—2021年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的经营业绩指标进行明确,并对《投资合作协议》有关事项做出进一步约定。《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乙方作为标的公司的实际经营与管理方承诺标的公司2019年-2021年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实现如下经营业绩指标:

  ■

  2、在满足《投资合作协议》约定回购条件的前提下,自2022年1月1日起,乙方及丙方选择分次被回购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且乙方及丙方每年各自被回购的标的公司的股权不超过其初始所持股权总量的三分之一,即乙方每年被回购的标的公司的股权不超过933,333元出资额,丙方每年被回购的标的公司的股权不超过233,333元出资额(如标的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动,乙方、丙方每期被回购的出资额上限亦应进行相应调整,每期被回购的出资额下限由甲、乙、丙各方届时另行书面协商确定)。

  3、鉴于《投资合作协议》及本补充协议均未明确标的公司股权的回购价格,在满足《投资合作协议》约定回购条件的前提下,各方应于2022年6月30日前就回购价格另行达成书面补充约定。

  三、风险提示

  标的公司可能存在业务实施进度达不到预期、人员管理问题等因素带来的经营风险及预期收益不确定性的风险。

  公司将采取积极的策略及有效的管理措施,力争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

  公司将根据该投资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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