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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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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19-001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1月28日,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新材”或“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月23日通过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闲置自有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

  本次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金额加上公司过去十二个月授权的现金管理金额累计已经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故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调整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彤程新材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取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且根据新的公司法法律规定,调整《公司章程》中涉及回购的条款以及利润分配相关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组织架构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公司内控管理的需要,制定公司《组织架构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公司内控管理的需要,制定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0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9日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19-002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新材”或“公司”)于2019年1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闲置自有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计划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在投资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投资收益。

  2、投资品种及投资范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投资范围为股票、债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委托理财(含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金融产品及其衍生品。

  3、投资额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之内。

  5、资金来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并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实施方式:授权管理层在经审定事项的范围内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利率等方面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和政策波动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同时也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可能引致本金损失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加强政策研究和市场分析,持续完善和优化投资策略;

  (2)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3)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严格执行制度,规范投资流程。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5)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8年7月20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58,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金额加上公司过去十二个月授权的现金管理金额累计已经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故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经审定事项的范围内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与规则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含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9日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19-003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新材”或“公司”)于2019年1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表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具体事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则以及新的公司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

  除上述修改外,其他内容不做修改。上述变更内容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50          证券简称:彤程新材          公告编号:2019-004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2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2月1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25层2501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2月15日

  至2019年2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2、3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披露时间为2019年1月29日,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自然人股东账户卡办理;

  (二)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法人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公章)、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三)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

  (四)登记时间:2019年2月14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30);

  (五)登记地点: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25层2501室,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25层2501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电话:021-62109966

  传真:021-52371633

  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2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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