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分别于2017年11月8日、2017年12月7日、2018年2月1日、2018 年 3 月 28日、2018年9月28日、2018年11月2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不超过8,600万元、8亿元、18亿元、16亿元、7亿元、17亿元,累计66.8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1月9日、2017年12月8日、2018年2月2日、2018 年 3 月30日、2018年9月29日、2018年11月2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和《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实际使用65.7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包括已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的22.50亿元)。2019年1月28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9.20亿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41.70亿元),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尚余实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4亿元,公司将在到期前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