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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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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19-002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于 2019年1月25日(星期五)在公司十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9年1月18日以书面、电话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人数 11人,实际出席人数 11人,其中委托出席3人,董事杨如刚因公出差委托董事胡元华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范文理、杨勇因公出差分别委托独立董事吴越、吴开超代为行使表决权。

  (四)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孙云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路桥集团向铁投集团转让视高公司57.14%股权的议案》

  会议同意路桥集团向铁投集团转让视高公司57.14%股权的事项,根据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川华衡评报【2018】180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8年7月31日,视高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45,587.71万元,其中其中华川集团所持视高公司42.86%股权评估值为8,869.28万元,路桥集团所持视高公司57.14%股权评估值为36,718.43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36,718.43万元。同意与铁投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由于视高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已变更为房地产开发,此次股权转让有利于保持公司生产经营秩序的稳定,能够促使公司避免与控股股东形成同业竞争,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19-005的《四川路桥关于全资子公司路桥集团向铁投集团转让视高公司57.14%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孙云、王猛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范文理、吴越、吴开超、杨勇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路桥集团放弃控股并参股宜宾市智能快运系统(ART)T1线项目的议案》

  会议同意路桥集团放弃控股并参股投资宜宾市智能快运系统(ART)T1线项目。路桥集团与公司控股股东铁投集团组成联合体参与该项目投资。路桥集团在联合体中参股比例为9%,需要出资本金约0.25亿元。以参股方式投资该项目有利于公司接触了解行业运行规律,积累经验,为今后进入该领域奠定良好基础,同时该项目能获得一定的施工收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19-006的《四川路桥关于全资子公司路桥集团参股宜宾市智能快运系统(ART)T1线项目的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孙云、王猛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范文理、吴越、吴开超、杨勇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调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员的议案》

  会议同意由于薪酬制度改革,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前成员为:孙云、杨如刚、范文理、杨勇、吴越,主任委员范文理;调整后成员为:孙云、范文理、吴越、吴开超、杨勇,主任委员范文理。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会议同意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拟选择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联合承销人注册发行中期票据15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一次注册,择机发行。发行中期票据筹集的资金拟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及接受发行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19-008的《四川路桥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路桥集团为川南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同意路桥集团以其持有川南公司1.99%的股权向银团提供股权质押,并按股权比例提供35,746.54万元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19-007的《四川路桥关于全资子公司路桥集团为川南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担保公告》。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孙云、王猛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范文理、吴越、吴开超、杨勇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19年2月18日(星期一)以现场结合网络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为2019-004的《四川路桥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6日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证券代码:600039                      公告编号:2019-003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于 2019年 1月25日(星期五)在公司十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9年1月18日以书面、电话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人数 7人,实际出席人数 7 人。

  (四)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方跃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路桥集团向铁投集团转让视高公司57.14%股权的议案》

  会议同意路桥集团向铁投集团转让视高公司57.14%股权的事项,根据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川华衡评报【2018】180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8年7月31日,视高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45,587.71万元,其中其中华川集团所持视高公司42.86%股权评估值为8,869.28万元,路桥集团所持视高公司57.14%股权评估值为36,718.43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36,718.43万元。同意与铁投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由于视高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已变更为房地产开发,此次股权转让有利于保持公司生产经营秩序的稳定,能够促使公司避免与控股股东形成同业竞争,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路桥集团放弃控股并参股宜宾市智能快运系统(ART)T1线项目的议案》

  会议同意路桥集团放弃控股并参股投资宜宾市智能快运系统(ART)T1线项目。路桥集团与公司控股股东铁投集团组成联合体参与该项目投资。路桥集团在联合体中参股比例为9%,需要出资本金约0.25亿元。以参股方式投资该项目有利于公司接触了解行业运行规律,积累经验,为今后进入该领域奠定良好基础,同时该项目能获得一定的施工收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会议同意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拟选择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联合承销人注册发行中期票据15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一次注册,择机发行。发行中期票据筹集的资金拟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为保证公司中期票据顺利发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制定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拟选择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主承销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联席承销商;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为评级机构;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为法律咨询机构);

  3、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制作、修改和报送本次短期融资券的申报材料;

  4、签署、修改、递交、呈报、执行涉及本次中期票据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报告、发行计划、承销协议、短期融资券协议等);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6、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发行本次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8、办理与发行本次中期票据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中第1至6项授权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第7至8项授权在相关事件存续期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及接受发行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路桥集团为川南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同意路桥集团以其持有川南公司1.99%的股权向银团提供股权质押,并按股权比例提供35,746.54万元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19-004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2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2月18日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十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2月18日

  至2019年2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5个交易日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编号为2019-002 的《四川路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编号为2019-003的《四川路桥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原件。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式样附后)。

  (二)登记时间:2019年2月14日和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三)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特别提示: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费用情况: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咨询: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电话:028-85126085

  传 真:028-85126084

  联系人:张淑慧  谢梦君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2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19-005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路桥集团向铁投集团转让视高公司57.14%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过去12个月发生与同一关联人的交易。

  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除日常关联交易外)情

  况为: 1、中国铁路总公司(简称“铁总”)拟以现金出资32.76亿元,占川南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川南公司”)项目资本金18.36%的方式参股川南公司。此外,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铁投集团”)拟按相同条件对川南公司持股比例由30%增加至33%。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路桥集团”)拟放弃按原有持股比例同比例增资并降低对川南公司的持股比例,即由5%下降为约2%,同时按前述比例一并下调路桥集团对川南城际铁路项目的投资比例,路桥集团由此对川南城铁项目投入资本金合计约减少至3.57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4日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18-011的《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路桥集团对川南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的关联交易公告》。2、四川视高天府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视高公司”)由路桥集团和成都华川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川公司”)按57.14%和42.86%的比例共同出资组建,华川公司将持有的视高公司42.86%股权转让给铁投集团,因视高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变更成了房地产开发,而公司也由于业务范围的限制无意开展该项业务,所以路桥集团放弃优先受让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18-045的《四川路桥关于路桥集团放弃华川公司所持有的视高公司42.86%股份优先受让权并由铁投集团进行收购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过去12个月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情况为:无。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路桥集团拟将其持有的视高公司57.14%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铁投集团,转让价款为36,718.43万元。

  路桥集团的控股子公司视高公司,是实施四川仁寿县视高经济开发区安置小区、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天府仁寿大道视高段道路三个BT工程项目的法人单位。

  截止2017年12月,视高公司已收回前述BT项目的全部回购款,在仁寿县人民政府实施该BT项目回购过程中,考虑到取消了视高经济开发区安置小区建设内容,即要求视高公司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货币化安置,因此,视高公司通过竞买取得了仁寿县2016-20号商住用地的使用权,占地90.09亩,进行“天府桃源”的商品房开发,由此视高公司的主营业务变更为房地产开发。

  因房地产开发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范畴和业务发展规划不符,而是公司控股股东铁投集团开展的业务内容之一,为保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也为避免与控股股东形成同业竞争,故经路桥集团与铁投集团协商,路桥集团拟将所持视高公司的57.14%股权转让给铁投集团(以下称“本次股权转让”)。

  2018年8月29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路桥集团放弃华川公司所持有的视高公司42.86%股份优先受让权并由铁投集团进行收购的议案》。会议同意路桥集团对华川公司向铁投集团转让所持视高公司的股权放弃优先受让权;同时,路桥集团拟在相关审计、评估结果出具后,将所持有的视高公司57.14%股权全部转让给铁投集团,相关事项由公司另行履行决策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18-045的《关于路桥集团放弃华川公司所持有的视高公司42.86%股份优先受让权并由铁投集团进行收购的关联交易公告》)。

  2019年1月25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路桥集团向铁投集团转让视高公司57.14%股权的议案》。会议应出席人数 11人,实际出席人数 11人,其中委托出席3人,董事杨如刚因公出差委托董事胡元华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范文理、杨勇因公出差分别委托独立董事吴越、吴开超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孙云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孙云、王猛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4位独立董事在会前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表示同意。

  因铁投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除已经履行相关义务的)达到3000万元,但未达到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基于对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及相关方介绍

  (一)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控股股东

  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

  法定代表人:孙云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8年12月26日

  经营范围:铁路、公路、港口、码头、航道的投资、建设及管理;铁路、公路、港口、码头、航道、机场、市政基础设施的施工;铁路、公路、水运项目的勘察、设计、技术咨询;工程监理;进出口业;采矿业;水力发电、风力发电、电力供应;商品批发与零售、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仓储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服务业;非融资性担保业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智能化工程。(以上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铁投集团近一期财务报表(合并报表口径)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2,705.30亿元,净资产824.58亿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740.47亿元,净利润2.06亿元。

  (二)成都华川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横小南街2号

  法定代表人:谢应文

  注册资本:100,005.16万元

  成立时间:1994年10月10日

  经营范围:公路、桥梁、隧道、码头、市政建设、民用工业建筑的投资、设计、施工、运营;实业投资,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机械机具租赁、汽车修理技术咨询服务、筑路机械修理;自有房屋租赁;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绿化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类型

  该关联交易类型为股权转让。

  2、标的公司情况

  四川视高天府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421597529993H

  法定代表人:杨明

  注册资本:17,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06月15日

  住所:仁寿县视高经济开发区

  经营范围: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的项目投资与管理;土地整理,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视高公司以2018年7月31日为基准日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瑞华川专审字【2018】51050067号《审计报告》),截至2018年7月31日,视高公司总资产346,994,290.59元,净资产185,648,296.56元,2018年1-7月实现营业收入-5,266,689.96元,净利润-11,247,850.50元。

  股权转让前后视高公司股权情况:

  ■

  3、本次股权转让已经视高公司股东会同意,华川集团对路桥集团拟转让的股权放弃优先受让权。

  4、本次股权转让将导致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本公司不存在为视高公司提供担保、委托视高公司理财,视高公司不存在占用本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5、本次股权转让以2018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对视高公司的股权价值进行评估,以经备案的评估值作为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评估机构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川华衡评报【2018】180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7月31日,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为视高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45,587.71万元,其中华川集团所持视高公司42.86%股权评估值为8,869.28万元,扣除该项股权评估值,剩余36,718.43万元股权评估值即为路桥集团所持视高公司57.14%股权价值。

  上述路桥集团所持视高公司57.14%股权评估值已完成评估备案,即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36,718.43万元。

  6、评估结论说明

  视高公司股东权益账面值18,564.83万元、评估值45,587.71万元,评估增值27,022.88万元,增值率145.56%。主要原因系“存货——房地产开发成本”评估增值27,020.89万元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视高公司目前的经营业务仅为“天府桃源”房地地产开发项目,该项目土地使用权登记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城镇住宅用地,现状用于与登记用途一致,土地使用权系2016年由视高公司以拍卖方式获得,该项目拟开发总建筑面积约为20万㎡,容积率2.47。截至评估基准日,项目一期已开始预售,公司规划将对其建成的所有物业形态对外销售。评估时采用假设开发法评估房地产项目权益价值,具体评估思路为:

  假设开发法的本质与收益法相同,是以不动产的未来收益为导向来计算不动产的价值。基本公式:

  开发项目权益价值

  =开发完成后的不动产价值-后续开发成本&费用-投资利息-销售税费(含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开发利润

  在实际运用基本公式时,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分析,投资利息和开发利润以折现率体现,不再单独计算。

  经评估,“天府桃源”项目增值原因系“天府桃源”项目所在宗地取得时间较早,原始取得成本较低;另外该项目位于成都市天府新区,近年来该区域房地产价格涨幅较大,由此带来评估较大幅度增值。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为确定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权利义务,路桥集团拟与铁投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受让方):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转让方):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一)转让标的

  乙方同意将其所持四川视高天府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57.14%的股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受让该股权。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

  2.1 甲、乙双方认可以2018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对视高公司开展的审计、评估结果,截至前述审计、评估基准日,视高公司的100%股权净资产评估值为45587.71万元。根据该评估结果,甲、乙双方协商确认,乙方向甲方转让视高公司57.14%股权的作价为36,718.43万元。

  2.2 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支付36,718.43万元股权转让款:

  (1)本协议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0%的款项,计18,359.215万元;

  (2)乙方应在收到上述款项后十个工作日内,督促视高公司办理完毕章程修改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自视高公司的章程修改、股权转让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50%的款项,计18359.215万元。

  (三)股权的交割及损益归属

  视高公司57.14%股权自通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于甲方名下之日为权益交割日,自权益交割日起,甲方享有视高公司相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并同时享有和承担视高公司的损益;权益交割日前视高公司的相应损益,按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前视高公司的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和承担。

  (四)声明与保证

  乙方合法持有视高公司的股权,且该股权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限制,拥有完全的处分权。

  (五)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5.1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5.2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视高公司存档两份,提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文本由视高公司提供;若视高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提供与本协议文本格式不一致的协议版本,则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的协议版本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后提交,但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5.3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乙方股东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审议通过本协议约定的内容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主要是基于视高公司的主营业务变更为房地产开发,因房地产开发业务与本公司的主营业务范畴和业务发展规划不符,而是铁投集团开展的业务内容之一,为保持本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也为避免与控股股东形成同业竞争,故而路桥集团拟将所持视高公司的57.14%股权转让给铁投集团。转让不会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权转让将导致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本公司不存在为视高公司提供担保、委托视高公司理财,视高公司不存在占用本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六、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路桥集团向铁投集团转让视高公司57.14%股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孙云、王猛已回避表决,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路桥集团向铁投集团转让视高公司57.14%股权的事项,根据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川华衡评报【2018】180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8年7月31日,视高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45,587.71万元,其中华川集团所持视高公司42.86%股权评估值为8,869.28万元,路桥集团所持视高公司57.14%股权评估值为36,718.43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36,718.43万元。同意与铁投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由于视高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已变更为房地产开发,此次股权转让有利于保持公司生产经营秩序的稳定,能够促使公司避免与控股股东形成同业竞争,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且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三)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路桥集团向铁投集团转让视高公司57.14%股权的事项,根据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川华衡评报【2018】180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8年7月31日,视高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45,587.71万元,其中华川集团所持视高公司42.86%股权评估值为8,869.28万元,路桥集团所持视高公司57.14%股权评估值为36,718.43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36,718.43万元。同意与铁投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由于视高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已变更为房地产开发,此次股权转让有利于保持公司生产经营秩序的稳定,能够促使公司避免与控股股东形成同业竞争,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孙云、王猛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四)董事会风控与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风控与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路桥集团向铁投集团转让视高公司57.14%股权的议案》,董事会风控与审计委员会就次事项出具了审核意见: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3、第七届董事会风控与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4、瑞华川专审字【2018】51050067号《审计报告》;

  5、川华衡评报【2018】180号《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19-006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路桥集团参股宜宾市智能快运系统(ART)T1线项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过去12个月发生与同一关联人的交易。

  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除日常关联交易外)情

  况为: 1、中国铁路总公司(简称“铁总”)拟以现金出资32.76亿元,占川南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川南公司”)项目资本金18.36%的方式参股川南公司。此外,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铁投集团”)拟按相同条件对川南公司持股比例由30%增加至33%。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路桥集团”)拟放弃按原有持股比例同比例增资并降低对川南公司的持股比例,即由5%下降为约2%,同时按前述比例一并下调路桥集团对川南城际铁路项目的投资比例,路桥集团由此对川南城铁项目投入资本金合计约减少至3.57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4日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18-011的《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路桥集团对川南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的关联交易公告》。2、四川视高天府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视高公司”)由路桥集团和成都华川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川公司”)按57.14%和42.86%的比例共同出资组建,华川公司将持有的视高公司42.86%股权转让给铁投集团,因视高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变更成了房地产开发,而公司也由于业务范围的限制无意开展该项业务,所以路桥集团放弃优先受让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18-045的《四川路桥关于路桥集团放弃华川公司所持有的视高公司42.86%股份优先受让权并由铁投集团进行收购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过去12个月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情况为:无。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投资宜宾市智能快运系统(ART)T1线项目,但由于公司业务目前未涉及该行业领域,为积累新行业的投资运营经验,并获取施工利润,拟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路桥集团与本公司控股股东铁投集团组成联合体,联合体中路桥集团参股比例为9%,参与该项目投资,路桥集团出资金额约0.25亿元。

  2019年1月25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路桥集团放弃控股并参股宜宾市智能快运系统(ART)T1线项目的议案》。会议应出席人数 11人,实际出席人数 11人,其中委托出席3人,董事杨如刚因公出差,委托胡元华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范文理、杨勇因公出差,分别委托吴越、吴开超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长孙云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孙云、王猛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4位独立董事在会前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表示同意。

  因铁投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除已经履行相关义务的)达到3000万元,但未达到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基于对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及相关方情况介绍

  (一)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控股股东

  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

  法定代表人:孙云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8年12月26日

  经营范围:铁路、公路、港口、码头、航道的投资、建设及管理;铁路、公路、港口、码头、航道、机场、市政基础设施的施工;铁路、公路、水运项目的勘察、设计、技术咨询;工程监理;进出口业;采矿业;水力发电、风力发电、电力供应;商品批发与零售、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仓储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服务业;非融资性担保业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智能化工程。(以上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铁投集团近一期财务报表(合并报表口径)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2705.30亿元,净资产824.58亿元,营业收入740.47亿元,净利润2.06亿元。

  三、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主要内容

  该关联交易类型为对外投资。

  (一)项目概况(数据来源于项目工可报告)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新建部分和利用部分,其中新建的主要内容包含:全线新建车站17座,均为岛式地面站;新建车辆段1处(占地面积约220亩,具体方案以施工图为准);新建金沙江大道高架桥1座,长度约300m。利用部分为:利用既有的市政道路约17公里,利用既有桥1座。

  项目投资估算总额约11.29亿(最终以发展改革部门对工可的核准为准)。其中:建安费约5.21亿,建安费比例为46.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1.7亿,专项费用约3.69亿。本项目资本金约为项目总投资的25%,即约为2.82亿元。

  项目合作期限为18年,其中,建设期18个月,运营期198个月,项目招商人(业主)为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市国资公司”)。

  (二)放弃项目控股权的原因

  宜宾市智能快运系统(ART)T1线项目为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其中的智能快速系统属于世界首创,与我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存在差异,我公司暂无可参考的投资经验。

  另外,该项目属于城市公共服务产品项目,主要收入来源为票务收入,缺口资金由宜宾市国资公司兜底支付,由于补助金额大、时间长,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具有一定风险。

  综合上述因素考虑,我公司拟放弃项目的控股权。

  (三)参股项目的原因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发展前景广阔,以参股方式投资该项目有利于公司接触了解行业运行规律,积累经验,为今后进入该领域奠定良好基础。同时该项目能获得一定的施工收益,而且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及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如项目投资人具有相应资质,可不通过招投标程序选择施工单位,直接由投资人组织实施。路桥集团拥有公路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成为项目的投资人后,能够直接承包项目的施工,从而为公司获得施工收益。故公司决定由路桥集团与铁投集团组成联合体,以参股方式投资。

  按路桥集团的股权比例9%计算,需要出资资本金约0.25亿元,若路桥集团将本项目预计施工净利润全部作为项目资本金投入,基本可以满足资本金出资的需求,路桥集团参股该项目不会增加公司的融资压力。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放弃该项目控股权,由路桥集团与铁投集团组成联合体共同投资该项目,其中路桥集团持股比例为9%。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路桥集团参股投资宜宾市智能快运系统(ART)T1线项目,不会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路桥集团放弃控股并参股宜宾市智能快运系统(ART)T1线项目的议案》,关联董事孙云、王猛已回避表决,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路桥集团放弃控股并参股投资宜宾市智能快运系统(ART)T1线项目。路桥集团与公司控股股东铁投集团组成联合体参与该项目投资。路桥集团在联合体中参股比例为9%,需要出资本金约0.25亿元。以参股方式投资该项目有利于公司接触了解行业运行规律,积累经验,为今后进入该领域奠定良好基础,同时该项目能赚取一定的施工利润。该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且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三)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路桥集团放弃控股并参股投资宜宾市智能快运系统(ART)T1线项目。路桥集团与公司控股股东铁投集团组成联合体参与该项目投资。路桥集团在联合体中参股比例为9%,需要出资本金约0.25亿元。以参股方式投资该项目有利于公司接触了解行业运行规律,积累经验,为今后进入该领域奠定良好基础,同时该项目能赚取一定的施工利润。该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路桥集团参股投资宜宾市智能快运系统(ART)T1线项目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孙云、王猛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四)董事会风控与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本公司2019年第一次风控与审计委员会审议了《路桥集团放弃控股并参股宜宾市智能快运系统(ART)T1线项目的议案》,董事会风控与审计委员会就此事项出具了审核意见: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3、第七届董事会风控与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19-007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路桥集团为川南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

  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川南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路桥集团拟以其持有的川南公司1.99%股权向银团提供

  股权质押,并按股权比例提供35,746.54万元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15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参股川南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南公司”),参股比例5%,同时拟自筹资金并按持股比例出资约7亿元的项目资本金投资川南城际铁路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编号为2015-013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路桥集团参股川南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并投资川南城际铁路项目的关联交易公告》)

  2018年,路桥集团对川南公司的参股比例调整为1.99%,调整出资比例后,路桥集团共投入川南城际铁路项目的资本金为35,746.5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14日、2018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编号为2018-011的《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路桥集团对川南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的关联交易公告》和2018-052的《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路桥集团对川南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的进展公告》)

  目前川南公司正在开展项目银团组建工作,组团方案为资本金与银行融资各50%。近期川南公司向路桥集团来函,请求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向银团提供融资担保并以股权向银团提供质押。为支持项目公司融资工作,路桥集团拟以其持有的川南公司1.99%股权向银团提供股权质押,并按股权比例提供35,746.54万元担保。

  (二)董事会召开情况

  2019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路桥集团为川南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应到11 人,实到11 人,其中委托出席3人,董事杨如刚因公出差委托董事胡元华代为行使表决权, 独立董事范文理、杨勇因公出差分别委托独立董事吴越、吴开超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长孙云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孙云和王猛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范文理、吴越、吴开超和杨勇先生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本议案被担保对象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铁投集团”),上述担保为对关联方提供担保,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川南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兴路281号

  注册资本:10亿元

  法定代表人:陈大智

  经营范围:川南城际铁路项目(含内江至自贡至宜宾城际铁路、内江至泸州城际铁路)投资、建设,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广告,商业贸易,铁路相关仓储、物流等配套项目的开发、管理,铁路车站及线路周边用地的综合开发。(以上经营范围不含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前置许可或审批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川南公司总资产40.46 亿元,净资产18.56 亿元,营业收入0 元,净利润0 元。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

  三、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结合上述被担保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等因素综合分析,认为担保对象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且被担保公司为控股股东铁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风险较小。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认为上述担保属于川南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合理需要,决策程序合法、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1月2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对外担保总额202.1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4.33%,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含全资)的担保总额为197.7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0.99%。前述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五、上网公告附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19-008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于 2019年1月 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拟选择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联合承销人注册发行中期票据15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发行规模:中期票据15亿元。

  (二)募集资金用途:偿还到期债务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

  (四)发行利率:利率由发行当时的市场情况决定。

  (五)发行对象: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六)承销主体: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中期票据顺利发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制定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拟选择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主承销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联席承销商;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为评级机构;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为法律咨询机构);

  3、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制作、修改和报送本次短期融资券的申报材料;

  4、签署、修改、递交、呈报、执行涉及本次中期票据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报告、发行计划、承销协议、短期融资券协议等);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6、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发行本次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8、办理与发行本次中期票据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中第1至6项授权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第7至8项授权在相关事件存续期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及接受发行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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