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披露了《关于广发证券2018年12月主要财务信息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
根据《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2010年修订),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于2019年1月10日披露了《2018年12月主要财务信息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此后,鉴于广发证券经营所涉及的风险事件,广发证券全面评估后决定整体调减2018年度薪酬费用,并相应调整广发证券已披露的2018年12月相关财务信息。
现将调整后的广发证券(母公司)及由广发证券全资所有的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2018年12月的主要财务信息披露如下:
广发证券母公司及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2018年12月主要财务信息调整后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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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详见广发证券的相关公告,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