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19-02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1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董事会召开时间:2019年1月25日
召开地点:广州市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3、董事会出席情况
会议应到董事15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实到董事15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王进董事长、饶苏波董事、温淑斐董事、陈泽董事、李方吉董事、郑云鹏董事、陈昌来董事、沙奇林独立董事、沈洪涛独立董事、王曦独立董事、马晓茜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周喜安董事委托王进董事长、文联合董事委托郑云鹏董事、张雪球董事委托马晓茜独立董事、尹中余独立董事委托沈洪涛独立董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4、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王进先生,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门经理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沙角A电厂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鉴于公司分支机构沙角A电厂1号机已于2018年11月关停,2、3号机预计于2019年底前关停,4、5号机预计于2023年底前关停,为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固定资产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从2019年1月1日起调整沙角A电厂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将2、3号机固定资产净值按剩余使用年限(12个月)计提折旧,将4、5号机、公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净值按剩余使用年限(60个月)计提折旧。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19-03)
本议案经15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19-04)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沙奇林、沈洪涛、王曦、马晓茜、尹中余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关联方董事王进、饶苏波、文联合、温淑斐、陈泽、李方吉、郑云鹏、周喜安已回避表决,经7名非关联方董事(包括5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须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启动广东粤电阳江近海深水区海上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40万千瓦)前期工作的议案》
为加快发展海上风电、提高公司非水可再生能源比例,董事会同意公司启动广东粤电阳江近海深水区海上风电场一期40万千瓦项目前期工作,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风电公司”)属下广东粤电阳江海上风电有限公司负责开展具体前期工作事宜。项目现阶段前期工作相关费用按1,500万元控制,暂由省风电公司出资。后续费用由本公司根据项目下一阶段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资金需求统筹考虑,另行提交董事会审批。
本议案经15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启动广东粤电阳江近海深水区海上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60万千瓦)前期工作的议案》
为加快发展海上风电、提高公司非水可再生能源比例,董事会同意公司启动广东粤电阳江近海深水区海上风电场二期60万千瓦项目前期工作,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风电公司”)属下广东粤电阳江海上风电有限公司负责开展具体前期工作事宜。项目现阶段前期工作相关费用按1,540万元控制,暂由省风电公司出资。后续费用由本公司根据项目下一阶段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资金需求统筹考虑,另行提交董事会审批。
本议案经15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珠海金湾海上风电场项目的议案》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在广东省及东南沿海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投资珠海金湾海上风电场项目(30万千瓦),动态总投资564,317万元,其中资本金112,863.4万元,占项目动态总投资的20%,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情况,由省风电公司结合其自身资金状况向本公司提出增资申请,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后拨付(扣除前期已经注入的6,500万元,公司尚需增资106,363.4万元)。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作为金湾海上风电场项目的投资主体,负责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等工作。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19-05)
本议案经15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由于工作变动原因,周喜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股东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的推荐意见,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推荐阎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阎明先生简历如下:
阎明先生,1971年10月出生。东北电力学院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综合部部长。曾任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运行部副部长、燃料部副部长(主持全面工作)、生产经营部部长、副总经理,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副部长,广东粤电电力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阎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推荐阎明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及任职资格均无异议。
周喜安先生担任的公司董事等职务将在候选董事完成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程序后解除。
本议案经15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须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9年2月20日(周三)下午14:30在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33楼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19-06)。
本议案经15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19-03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沙角A电厂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月25日,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沙角A电厂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沙角A电厂1号机和沙角B电厂2号机组关停工作的通知》(粤发改能电函〔2018〕5354号)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沙角电厂退役及替代电源建设问题的请示》(粤发改能电〔2018〕361号),公司分支机构沙角A电厂1号机已于2018年11月关停,2、3号机预计于2019年底前关停,4、5号机预计于2023年底前关停。
截至2018年11月底,沙角A电厂账上尚有固定资产净额10.20亿元,主要为在运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根据目前沙角A电厂的机组关停计划,本公司预计其中部分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将大幅缩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本公司拟对沙角A电厂相关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相应调整,使之更加符合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状况。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调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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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调整拟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不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未经审计),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调整对公司的财务影响为:
1、固定资产折旧:预计2019年增加约1.74亿元,预计2020年~2023年每年增加约0.49亿元;
2、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预计2019年减少约1.74亿元,预计2020年~2023年每年减少约0.49亿元;
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预计2019年减少约1.74亿元,预计2020年~2023年每年减少约0.49亿元。
三、董事会关于调整沙角A电厂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合理性的说明
调整沙角A电厂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是公司根据目前沙角A电厂的机组关停计划,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做出的合理调整,能够更加符合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状况,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财务会计信息更加客观和公允。
四、涉及的审批程序
2018年12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对《关于调整沙角A电厂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19年1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沙角A电厂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分别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沙角A电厂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沙奇林、沈洪涛、王曦、马晓茜、尹中余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调整沙角A电厂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是公司根据目前沙角A电厂的机组关停计划,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做出的合理调整,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调整后能够更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会计信息更加客观和公允。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沙角A电厂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事项。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对沙角A电厂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符合沙角A电厂实际情况,符合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调整后的折旧年限能够更加符合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状况,能够更加公允、恰当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调整沙角A电厂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19-04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经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电集团”)及其子公司和关联方2018年发生了燃料材料采购、产品采购、接受劳务/服务、租赁、提供劳务/服务、销售商品、分摊公共费用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为1,709,55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1,614,339万元(未经审计)。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在2019年度将继续发生,预计发生额为1,795,325万元。
2019年1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8名关联方董事王进、饶苏波、文联合、温淑斐、陈泽、李方吉、郑云鹏、周喜安已回避表决,经审议,7名非关联方董事投票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
本议案还须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方股东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超康投资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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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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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为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尚未经审计,最终数据将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给粤电集团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30486022G),粤电集团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0亿元;注册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东路8号、10号;法定代表人:李灼贤;经营范围为:电力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电力(热力)的生产经营和销售;交通运输、资源、环保、新能源等电力相关产业、产品的投资、建设和生产经营,电力燃料的投资建设和管理;项目投资;电力行业相关的技术服务、投资策划及其管理咨询,信息服务。粤电集团产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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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粤电集团2017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3,803,083.76万元,总负债为6,991,056.89万元,净资产为6,812,026.87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375,260.15万元,净利润352,078.43万元。截至2018年9月30日,粤电集团总资产为14,574,187.46万元,总负债为7,603,392.38万元,净资产为6,970,795.09万元,营业收入3,404,453.31万元,净利润350,879.66万元(未经审计)。
3、粤电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粤电集团及其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一)、(二)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粤电集团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并能按约定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相关的资金结算均在合理范围内进行。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粤电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
1、根据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给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料公司”)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903260352),燃料公司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3,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22楼;法定代表人:范云滩;经营范围为:销售:煤炭、焦炭、燃料油、润滑油、沥青、石腊;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代办货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项目投资。燃料公司产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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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燃料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09,445.00万元,总负债为204,909.76万元,净资产为104,535.25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86,625.05万元,净利润16,776.44万元。截至2018年9月30日,燃料公司总资产为348,367.80万元,总负债为246,734.42万元,净资产为101,633.38万元,营业收入1,739,000.89万元,净利润12,196.93万元(未经审计)。
3、燃料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粤电集团与本公司的合营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二)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燃料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并能按约定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相关的资金结算均在合理范围内进行。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燃料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
1、根据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给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公司”)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696438587G),环保公司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12楼01房;法定代表人:林诗庄;经营范围为:电力环保技术(含电厂脱硫、脱硝、脱碳等生产工艺及脱硫石膏、粉煤灰、炉渣及脱硝、脱碳等衍生物综合利用)服务,电力行业相关的技术服务,生产(由分公司另办照经营)、销售及研发电力环保产品,电力项目投资、策划、管理及咨询,批发(无储存设施):危险化学品。
2、环保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82,263.87万元,总负债为45,711.05万元,净资产为3,652.82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9,886.45万元,净利润13,208.65万元。截至2018年9月30日,环保公司总资产73,821.03万元,总负债为36,426.45万元,净资产为37,394.58万元,营业收入49,684.18万元,净利润11,146.88万元(未经审计)。
3、环保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粤电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二)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环保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并能按约定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相关的资金结算均在合理范围内进行。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环保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广东粤电天然气有限公司
1、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给广东粤电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然气公司”)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23044509088),天然气公司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广州市黄埔区庙头电厂西路201号7号楼209号;法定代表人:朱占方;经营范围为: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燃气经营(不设储存、运输,不面向终端用户);管道运输业;能源技术咨询服务。
2、天然气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71,608.57万元,总负债为223.61万元,净资产为71,384.96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082.72万元,净利润9,266.99万元。截至2018年9月30日,天然气公司总资产为87,580.85万元,总负债为10,339.25万元,净资产为77,241.60万元,营业收入31,060.19万元,净利润7,490.49万元(未经审计)。
3、天然气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粤电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二)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天然气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并能按约定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相关的资金结算均在合理范围内进行。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然气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粤电集团及其子公司和关联方2018年发生了燃料材料采购、产品采购、接受劳务/服务、租赁、提供劳务/服务、销售商品、分摊公共费用等日常关联交易,上述交易在2019年度将继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如下:
1、采购燃料价格如有国家定价则执行国家定价,在无国家定价时执行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的价格不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采购产品价格根据成本和市场同类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的现行上网电价下浮价差及所购电量确定。
3、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4、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和市场同类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粤电集团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沙奇林、沈洪涛、王曦、马晓茜、尹中余对公司2019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产品采购、公共费用分摊、接受及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双方充分发挥在集中采购、电力营销、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的确认函;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19-05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珠海金湾海上风电场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4月26日,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组建珠海金湾海上风电项目公司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风电公司”)全资组建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风电公司),负责珠海金湾海上风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和建设工作,首期资本金暂定为6,500万元,由公司向省风电公司增资解决。相关内容已于2018年4月28日在指定媒体正式对外披露(公告编号:2018-29)。
金湾海上风电项目位于珠海市三灶岛南侧海域,规划场址面积约52km2,场址区域水深范围12m~21m。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300MW,计划安装55台单机容量5.5MW的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预计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2,389小时,年上网电量约7.17亿千瓦时。项目动态总投资564,317万元,其中资本金112,863.4万元,占项目动态总投资的20%,单位千瓦动态投资18,810元/KW。项目已于2018年5月25日正式获得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批复。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在广东省及东南沿海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投资珠海金湾海上风电场项目(30万千瓦),动态总投资564,317万元,其中资本金112,863.4万元,占项目动态总投资的20%,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情况,由省风电公司结合其自身资金状况向本公司提出增资申请,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后拨付(扣除前期已经注入的6,500万元,公司尚需增资106,363.4万元)。珠海风电公司作为金湾海上风电场项目的投资主体,负责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等工作。
2、董事会审议情况及交易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2019年1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珠海金湾海上风电场项目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上述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231129717K
2、法定代表人:罗志恒
3、注册资本:83,651.29万元
4、公司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4号2301、2401房(自编粤电广场南塔27、28层)
5、经营范围:从事风能、太阳能、生物质等新能源的设计、开发、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新能源技术的研发、应用与推广;新能源相关设备的检测与维修;新能源技术培训、咨询服务。
6、本次增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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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风电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31,985. 48万元,总负债为39,191.24万元,净资产为92,794.24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468.31万元,净利润1,562.40万元。截至2018年9月30日,省风电公司总资产为166,097.03万元,总负债为36,067.55万元,净资产为130,029.48万元,营业收入7,112.43万元,净利润735.24万元(未经审计)。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省风电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向省风电公司增资106,363.4万元用于建设珠海金湾海上风电场项目。增资前后,省风电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本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二)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1P12GX7
2、法定代表人:曲晨
3、注册资本:6,500万元
4、公司住所: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永泰路6号2栋406单元、407单元
5、经营范围:新能源、分布式能源、储能项目、海上风电项目的设计、开发、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新能源的技术研发、应用、推广及相关技术合作;风力发电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新能源相关设备的检测与检修;风力发电。
6、本次增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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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风电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成立。截至2018年12月31日,珠海风电公司总资产为6,496.31万元,总负债为2.83万元,净资产为6,493.48万元,营业收入为0,净利润-6.52万元(未经审计)。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珠海风电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省风电公司向珠海风电公司增资106,363.4万元用于珠海金湾海上风电项目。增资前后,珠海风电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省风电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加快发展海上风电、打造海上风电产业是落实广东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海上风电,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部署和指示精神,进一步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构建广东省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重要支撑。金湾海上风电项目是广东省第二批10个海上风电项目中首个取得核准批复的项目,作为省政府明确的广东省4家海上风电开发主体单位之一,公司及时按照广东省有关工作部署和指示,采取切实有效的行动全力推进本项目开发建设,不仅符合省委省政府鼓励和支持广东省大型国有骨干企业壮大规模增强实力的战略部署,更将对公司新一轮国企改革定位、省内后续海上风电资源获取以及未来可持续发展等多方面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2、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面临一定的投资风险,主要包括易受台风风暴潮、海流、潮汐等海洋极端气候影响、设备腐蚀、设备可靠性、投资增加、发电利用小时不如预期、电价政策调整、补贴延迟到位、项目建设过程风险等。但国内的海上风电产业经过近几年的大力发展,技术力量不断增强,装备制造和施工工艺不断进步和完善;省风电公司及管理团队也通过多个项目的锤炼,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以及在项目全过程中从设计、施工、设备选型、风险管理、运行方式等各个环节布置了针对性措施,尽可能将有关风险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3、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海上风电是广东省重点战略新兴产业,是当前广东省仅有的具备规模化开发的可再生能源,也是公司“十三五”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实现产业升级的重要战略支撑,是公司未来发展工作的重心,已列为公司“十三五”重要发展任务。投资建设珠海金湾海上风电项目,将进一步推动公司未来在广东省及东南沿海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同时对提高公司清洁能源比例以及未来可持续发展等有积极意义,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19-06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2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2月19日-2019年2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月1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月19日15:00至2019年2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A股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2月12日,B股最后交易日为2019年2月12日,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2月15日(B股最后交易日与股权登记日之间的间隔时间为三个交易日),B股东应在2019年2月12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股东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超康投资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前述股东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提案1进行回避表决,公司已在《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9-04)中对回避表决的情形进行了披露。前述股东可以在其他股东对提案表示明确投票意见的书面授权的前提下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2)本公司董事、候选董事、监事;
(3)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部门经理;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3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提案名称:
1、审议《关于2019年度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三)披露情况:以上议案详情请见本公司2019年1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香港商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等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019-04)。
(四)特别指明事项
1、《关于2019年度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案1)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2、《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提案2)为累积投票提案,应选非独立董事1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东对董事候选人的投票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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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自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次日至股东大会召开日14:30以前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登记。
3、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3607室公司董事会事务部
4、登记手续:
(1)A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法人股东)应将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受托人身份证于2019年2月19日下午17:00前传真至我公司下述传真号办理出席手续,并于2019年2月20日下午14:30会议召开前,携带上述资料到会议现场再次确认出席;
(2)A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个人股东)、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和B股股东应将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式样)及受托人身份证于2019年2月19日下午17:00前传真至我公司下述传真号办理出席手续,并于2019年2月20日下午14:30会议召开前,携带上述资料到会议现场再次确认出席;
(3)B股股东也可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其权力,委托书可直接向股票托管券商索取。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晓、黄晓雯
联系电话:(020) 87570251
传真:(020)85138084
电子邮箱:qinxiao@ged.com.cn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3607
邮编:510630
6、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39;投票简称:粤电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提案1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可以为:同意、反对、弃权。
(2)提案2为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东对董事选人的投票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对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2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2月19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2月20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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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本人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授权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A股:
B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授权有效期: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