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公告编号:2019-012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9年1月25日上午1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67,975,8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753%;
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54,876,3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858%;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099,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94%。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董事长束龙胜先生主持本次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该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
1.01选举瞿洪桂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74,501,83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2.43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0,431,60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146.931%。
表决结果:通过。
1.02选举束龙胜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54,881,83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5.11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811,60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5.837%。
表决结果:通过。
1.03选举汪宇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54,881,83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5.11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811,60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5.837%。
表决结果:通过。
1.04选举郭晨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74,501,83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2.43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0,431,60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146.931%。
表决结果:通过。
1.05选举周超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74,501,83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2.43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0,431,60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146.931%。
表决结果:通过。
1.06选举何利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74,501,83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2.43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0,431,60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146.931%。
表决结果: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该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
2.01选举韦俊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74,501,83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2.43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0,431,60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146.931%。
表决结果:通过。
2.02选举汪和俊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54,881,83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5.11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811,60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5.837%。
表决结果:通过。
2.03选举韩旭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74,501,83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2.43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0,431,60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146.931%。
表决结果:通过。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该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
3.01选举曾滟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267,961,83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891,60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9.899%。
表决结果:通过。
3.02选举陈邦莲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267,961,83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891,60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9.899%。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7,961,8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891,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67,961,8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891,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67,961,8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891,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9年1月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一)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19-013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通讯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月25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推选董事瞿洪桂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瞿洪桂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束龙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瞿洪桂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四、逐项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汪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汪宇先生担任常务副总经理,聘任闫涛先生、周超先生担任副总经理,聘任李小庆先生担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聘任陶黎明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聘任汪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聘任汪宇先生担任常务副总经理,聘任闫涛先生、周超先生担任副总经理。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聘任李小庆先生担任公司总工程师。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聘任陶黎明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换届安排,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董事会决策机制,重新选举了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为:董事瞿洪桂先生、董事束龙胜先生、董事汪宇先生、独立董事韦俊先生、独立董事韩旭女士,主任委员为董事瞿洪桂先生。
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2、提名委员会成员为:董事瞿洪桂先生、独立董事韦俊先生、独立董事韩旭女士,主任委员为独立董事韦俊先生。
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3、审计委员会成员为:董事瞿洪桂先生、独立董事汪和俊先生、独立董事韦俊先生,主任委员为独立董事汪和俊先生。
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董事瞿洪桂先生、独立董事韦俊先生、独立董事韩旭女士,主任委员为独立董事韦俊先生。
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温瑞瑞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候选人简历
瞿洪桂,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曾任电子工业部中国电子器材总公司工程师、部门经理、工程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与总裁,信诺非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与经理,中电兴发机器人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科微机电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瞿洪桂先生还担任海淀区工商联执委、常委,电子科技大学研究员,电子科技大学警用装备研究联合实验室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学术委员会委员,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通讯委员,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电子商会物联网应用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专家,北京市智能建筑协会专家;曾获得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中共海淀区委海淀园工作委员会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瞿洪桂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27,394,32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8.42%,通过云泽投资发行的云泽投资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间接持有公司13,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89%,合计持有公司140,474,32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0.31%,为公司控股股东。其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瞿洪桂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束龙胜,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63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铜陵市磷铵厂技术员,芜湖市电器设备厂厂长、芜湖市时创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董事。自2008年起一直担任公司董事会董事,现任芜湖市鑫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鑫龙自动化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鑫龙变压器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鑫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佑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芜湖斯高思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
束龙胜先生曾任中国电工技术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安徽省政协委员、芜湖市政协常委、芜湖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芜湖市工商业联合会第十届委员会会长,并获得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关爱员工优秀民营企业家、安徽省劳动模范、安徽省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家、安徽省优秀民营企业家、安徽省年度经济人物、芜湖市创新创业优秀人才、合芜蚌自主创新人才等荣誉称号。
束龙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89,628,726股股份,通过芜湖市鑫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6,720,936股股份,合并持有公司126,349,66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8.27%的股份。其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束龙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汪宇,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会计师,安徽省劳动模范、芜湖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中共芜湖市党代表。曾任芜湖缝纫机厂财务科副科长、副厂长、厂长,芜湖凯元集团副总裁、总裁,本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苏州开关二厂有限公司董事、安徽鑫龙电器有限公司董事、安徽森源电器有限公司董事、安徽佑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徽鑫龙低压电器有限公司董事、安徽鑫龙变压器有限公司董事、安徽美能储能有限公司监事。
汪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7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04%的股份。其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汪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闫涛,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76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公司物流部经理、成套二厂厂长、安徽美能储能系统有限公司运营经理、安徽鑫龙低压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安徽鑫龙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
闫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02,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01%的股份。其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周超,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84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智慧城市设计师。2006年7月至2008年2月在天地伟业技术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2008年3月至今在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历任基础软件部经理、硬件部经理、研发中心总监、总裁助理(分管供应链、产品、市场)、副总裁(分管智慧城市研究院、研发中心),现任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云南省子公司董事长、云南中电典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红河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周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41,64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02%的股份。其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小庆,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64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芜湖市粮油食品局科员,芜湖市益新面粉公司科长、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工程师、安徽鑫龙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小庆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6,2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01%的股份。其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陶黎明,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75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就职于芜湖市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南京中达制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2007年起一直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陶黎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01%的股份。其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温瑞瑞,女,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87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初级会计师。自2012年起一直在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
温瑞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19-014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月25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推选监事张廷勇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职工代表监事张廷勇(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监事会主席候选人简历
张廷勇,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87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11年7月至2016年4月就职于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工程师,2016年4月至2018年8月就职于航天长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担任经营管理主管。现任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合作营销主管。
张廷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