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日前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邦控股”)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解除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冻结的股份原冻结情况
本次解除冻结的股份系涉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与富邦控股之间的保证合同纠纷保全一案,原股份冻结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披露的《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
2019年1月16日,富邦控股持有的 44,820,082 股公司股份解除冻结后剩余被冻结的股份数量为5,000,000股,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披露的《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
二、公司控股股东股份本次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经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富邦控股被冻结的5,000,000 股公司股份已于日前解除冻结。本次解除冻结的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4%,占公司总股本的3.74%。本次解除冻结后,富邦控股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任何冻结及质押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