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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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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5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子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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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9,800万元,公司于2018年2月9日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公司于2018年8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珠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恩捷”)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分别提供125,800万元、13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了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间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其全资子公司股权质押进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公司上海恩捷、珠海恩捷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分别提供36,600万元、73,5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同意公司为上海恩捷向银行申请的并购贷款提供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召开了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25日、2018年8月10日、2018年11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号)、《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9号)和《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间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8号)、《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其全资子公司股权质押进行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7号)。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宜山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宜山支行”)签订《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编号:6202181201号),公司为上海恩捷向招行宜山支行申请的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并购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上海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7000KB20198013),公司为上海恩捷向宁波银行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上海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18)沪银最保字第GS0491号),公司为上海恩捷向广发银行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上海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19)沪银最保字第731201193002号),公司为上海恩捷向中信银行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汇丰银行昆明分行”)签订《公司/企业保证书(单个受益人)》,公司为上海恩捷向汇丰银行昆明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珠海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17年珠本金最高保字012-3号),公司为珠海恩捷向建行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临港支行(以下简称“工行珠海临港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云南恩捷2018年最高保字001号),公司为珠海恩捷向工行珠海临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湾支行(以下简称“农行珠海金湾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44100520180005745号),公司为珠海恩捷向农行珠海金湾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玉溪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B4701201800000022),公司为红塔塑胶向浦发银行玉溪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7,8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塑胶”)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恒丰银行昆明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18年恒银昆承高保字第005909280011号),红塔塑胶为公司向恒丰银行昆明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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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累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95,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8.31%;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90,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75.28%。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它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招商银行宜山支行签订的《不可撤销担保书》;

  2、公司与宁波银行上海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公司与广发银行上海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4、公司与中信银行上海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5、公司与汇丰银行昆明分行签订的《公司/企业保证书(单个受益人)》;

  6、公司与建行珠海市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7、公司与工行珠海临港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8、公司与农行珠海金湾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9、公司与浦发银行玉溪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0、公司与恒丰银行昆明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12、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1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14、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15、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16、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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