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实施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铝业”或“公司”)副总经理王利姣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1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所持股份来源为IPO前取得与股权激励授予;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雷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5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所持股份来源为股权激励授予。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因偿还参与股权激励购股的银行借款及缴纳股权激励授予后的相关税费需要,2018年11月24日,公司发布减持计划。截止2019年1月24日,王利姣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8%,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的50%;雷鹏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的50%。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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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股份来源中“其他方式取得”为股权激励授予。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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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王利姣女士、雷鹏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后续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
在按照减持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