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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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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19-002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17日以邮件形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1月23日上午10点整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1号楼瑞斯康达大厦A206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磊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进行。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智能分组网络产品产业化项目”、“融合通信增值运营解决方案及产品产业化项目”、“物联网及工业云解决方案及产品产业化项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23,650,435.61元(考虑利息收入、银行手续费等因素,具体金额以实际划转日为准)用于新设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人民币127,219,280元用于新设项目“云网融合解决方案及产品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实施,其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96,431,155.6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监事2019年度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9年2月15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0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4、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云网融合解决方案及产品产业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19-003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17日以邮件形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1月23日上午11点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1号楼瑞斯康达大厦A206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现场方式出席的监事为冯雪松先生、吴彦女士,通讯方式出席的监事为郝爽先生。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雪松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以现场举手结合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项目“云网融合解决方案及产品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实施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项目“云网融合解决方案及产品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实施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19-004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用于新设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斯康达”)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智能分组网络产品产业化项目”、“融合通信增值运营解决方案及产品产业化项目”、“物联网及工业云解决方案及产品产业化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公司拟将前述募投项目全部结项。

  ●节余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23,650,435.61元(考虑利息收入、银行手续费等因素,具体金额以实际划转日为准)用于新设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人民币127,219,280元用于新设项目“云网融合解决方案及产品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实施,其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96,431,155.6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具体内容详见“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之“(一)新设项目的具体内容”之“7、风险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98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68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3.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9,296,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9,700,900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19,595,1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4月13日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1-15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并于2017年4月13日,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中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四、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本着合理分配公司资源、科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的降低了项目投资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2、募投项目均为公司自研项目,公司从项目的实际需要出发,通过对三个募投项目建设所需要购置的研发设备进行合理优化,减少了部分通用设备的采购量,并通过竞价招标的方式采购,有效地控制了研发设备的采购成本;同时,优化了产品在测试阶段的组织实施方案,在保证开发质量的前提下,一方面提高了公司原有研发测试平台的共享程度,另一方面将部分原需购置测试设备完成的测试任务调整为委外测试,从而减少了测试设备的采购量,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3、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23,650,435.61元(考虑利息收入、银行手续费等因素,具体金额以实际划转日为准)用于新设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人民币127,219,280元用于新设项目“云网融合解决方案及产品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实施,其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96,431,155.6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使用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设项目的具体内容

  公司综合评估了发展战略、产业布局、市场需求等因素,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7,219,280元,组织实施“云网融合解决方案及产品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云网融合项目”)。

  1、 项目概况

  云网融合项目由公司组织实施建设,项目总投资人民币127,219,280元。通过研制、开发基于云网融合的SDN网络管理平台和基于云网融合的增值业务运营支撑平台等软硬件产品,最终实现网络接入业务云化、网络功能自动配置和灵活调度及业务、资源和网络的协同管理和调度;同时关注运营商网络的云化转型,包括核心网、接入网、传输网以及业务控制中心等多个层面的网元都可以以云化的方式部署,最终实现运营商网络的软件化和云化;亦能为公司研制边缘计算产品奠定软件基础。项目建成后,公司云网融合领域市场份额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将得到强化。

  2、项目建设必要性

  一是响应国家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政策,提升产业发展层次的需要。国家已陆续出台了多项加强云计算、互联网、云网融合、电信网络重构等推进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要求抓住发展云计算、大数据的重要机遇期,积极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模式,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充分发挥云计算、大数据在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方面的引领支撑作用。

  公司作为业界知名的接入网络厂商,有丰富的接入网络实践经验,研制连接用户与“云”的云网融合方案成为云计算整体解决方案整合者的天然选择。本项目的实施将对提升“互联网+ 云计算”的产业发展层次,加快产业发展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

  二是运营商网络转型,建设“宽带中国”的需要。当前国内三大运营商已陆续发布转型计划,中国电信CTNet2025、中国移动NovoNet2020、中国联通CUBE-NET2.0,确定了未来几年的转型方向和关键路标,建构“云网”一体化基础设施,用网络的能力支撑云计算的发展,用云计算的理念优化网络资源,最终促使网络资源能够按照用户的需求,动态、弹性地调度和分配的“云网融合”理念便被提上了运营商的发展议程。

  三大运营商提出的网络重构战略,其目标都是要网络更加智能化、管理集约化,加快网络服务的部署、开通、降低运维成本,更快更好的满足客户的需求。

  三是提升运营商竞争实力,促进电信业创新商业模式发展的需要。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具有网络软硬件解耦、网络虚拟化等优势的SDN/NFV成为运营商的选择。以SDN/NFV技术为基础、以云数据中心为核心载体的未来网络构架,是运营商向轻资产型、互联网公司、跨界经营转型的有效手段。

  本项目建成后,将为运营商提供智能化的改造方案,提供从企业入口的融合通信设备到运营商增值运营支撑平台的一整套解决方案,在此平台体系的支撑下,运营商可通过有效整合产业链资源,实现企业通信、企业社交、增值应用入驻、广告精准投放等增值运营,从而让运营商可直接面对最终企业用户的业务需求,并在此平台的保障下迅速推出满足客户的增值业务促进电信业创新商业模式发展。

  四是能一站式解决中小企业CT和IT业务的需求。针对中小企业的特点,推出新一代“云网融合”的解决方案。网络自动开通,业务自助入云,资源智能分配,应用快速加载,一站式解决中小企业CT和IT业务的需求。

  综上所述:公司作为通信设备企业,在推进网络设备虚拟化、网络服务云化的同时,充分考虑和吸纳包括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传统IT服务企业及其他各类企业的网络应用创新需求,构建云网融合解决方案和产品是符合国家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软件及信息服务业的产业政策及发展规划。实施后对于推动企业自身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并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发展、实现共赢具有积极意义。同时,项目建成后,通过融合通信的示范应用,将为运营商由传统业务向增值业务转型提供坚强支撑。

  3、项目建设可行性

  一是信息产业数字化的发展为云网融合奠定了技术基础。当前数字中国、网络强国已成为国家战略,正在推动整个信息通信产业的飞速发展,技术发展日新月异,云计算、大数据、SDN/NFV、AI/AR/VR等新技术开始渗透并融合到各行各业,对现代社会和人们的生活带来巨大改变。

  二是本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在产业融合的大趋势下,未来产业发展的核心要素正在发生根本性转变,网络接入云化业务能力以及融合创新能力,特别是软件技术原始创新能力的重要性日趋突出,成为产业发展的关键要素。网络接入云化业务作为现有企业与个人通信服务的平滑升级,肩负着继承和发展运营商基础通信服务、对标移动互联网、提供全方位信息服务的历史重任,是运营商重点投入、大力发展的核心战略型业务,也是设备商转向电信专业服务市场的最佳切入点。网络接入云化业务服务将随着用户需求和技术发展不断演进,从企业服务到个人业务向家庭业务和延伸。

  三是公司具有较好的市场和技术优势。公司多年来与各大电信运营商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对运营商网络的建设、运维所面临的问题有着更加深入的理解,更清楚如何充分利用运营商现有的接入网络资源来实现新增值业务的拓展,同时公司在运营商接入网领域有着丰富的技术积累,有大量的成熟产品及应用在网推广运行。基于对接入技术和运营商网络、业务的深入理解,公司在当前产品SDN化、NFV化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技术预研和经验积累,已尝试在中小企业接入云化、政企专线SDN化、语音与接入业务云化方面做过产品和现网部署的初步经验积累,配合以成熟的产品管理手段能够与运营商原有的网管系统进行无缝的融合,无论是运营商还是行业客户使用都非常方便。

  四是公司具有丰富的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经验。公司经过十余年在通信市场经营,在研发、生产、市场上均有丰富的经验和积累,建立了完善的流程,和优秀的团队。通过优良的人才引进平台和完整的人才培育体制,组建了一只主要由硕士、本科学士等组成的多层次、高水平、富有实践经验的研发队伍,专业覆盖通信、电子、光学、软件工程、计算机、系统集成、管理等。现有研发人员结构合理,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实力突出,成绩显著,对公司持续稳健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支撑;在市场开拓方面,公司一直致力于运营商的大客户专线市场,在大客户专线市场,有较好的市场基础,熟悉该细分市场的用户需求,在产品和方案的定位上,可以更切合该市场的需求。

  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云网融合项目总投资人民币127,219,280元,其中固定资产投入人民币11,250,000元,软件购置人民币4,739,600元,研发支出人民币99,300,000元,铺底流动资金人民币11,929,680元,均使用募集资金。

  5、项目建设周期

  云网融合项目为新建项目,预计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

  6、项目经济效益

  云网融合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均销售收入约人民币9,666.67万元,年均所得税约人民币362.08万元,年均净利润约人民币2,051.79万元,项目投资收益率为18.97%,项目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25.41%,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为4.29年(含建设期3年)。

  7、风险提示

  (1)政策风险

  目前我国仍处于市场经济高速发展期,国家实施的各项经济政策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企业的微观经营活动、居民消费支出水平和结构以及对未来收入的预期等都将带来较大的影响。

  接入网行业作为通信行业细分行业,受宏观经济周期、电信行业投资和终端客户需要等因素影响。公司产品销售市场主要在国内,如果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果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经济增速降低、运营商投资放缓以及终端客户需求下降等都会对公司产品销售带来不利影响。目前出台的政策已经足够支撑本行业未来5-10年的发展。因此,本项目紧随国家政策规划,政策风险很小。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的政策变化,扩大信息交流,了解国内、国际同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发展状况,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积极调整经营管理,确保公司在国内网络宽带接入行业的领先地位,化解潜在的政策风险。

  (2)技术风险

  网络宽带接入市场行业面临着新一轮的技术变革,具有发展迅速、技术和产品更新换代快的特点。技术服务提供商需要保持对各种领域最新技术的跟踪和掌握,如果公司不能适应行业技术发展与服务模式创新的变化,则很可能无法满足市场发展的需求。

  公司将在发挥科研与技术优势的同时,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根据用户需求进行技术创新,加强自主研发。公司将不断挖掘客户的潜在需求,以技术与客户需求密切结合为研发导向。保持与客户的密切关系,加强与客户的信息沟通,加强研发人员和营销人员的信息沟通,第一时间了解客户的需求。跟踪国内外通信行业发展,发掘技术进步引致的新的需求,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同时缩短新技术产业化的周期,保证新产品开发产生效益。此外,公司将加强与国内外科研机构的技术交流和合作。一方面,加强与政府科研单位和运营商研究规划机构的技术交流和合作,另一方面,加强与国际先进的通信设备制造商的技术交流和合作。通过以上控制措施,有效控制公司面临的技术风险。

  (3)管理风险

  本项目实施以后,公司的资产规模、人员规模、业务规模将扩大,对高水平研发、销售、管理和财务等专业人才的需求将大幅上升,从而也对公司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水平不能及时提高,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各类专业人员不能及时到岗并胜任工作,则公司可能存在因管理能力发展与经营规模扩大不匹配的风险。

  针对以上所述的管理能力发展与经营规模扩大不匹配的风险,可以采用以下措施应对:

  1、对管理人员进行定期系统的培训,这样可以使得高层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得到不断的提高。

  2、继续完善管理制度,使之适应公司规模扩大的需要。

  3、从现有员工队伍中选拔品德优秀、具备管理能力的人才进入管理团队,同时,可以从公司外部引进符合公司发展理念的优秀管理人才,以适应公司高速发展的需要。

  (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96,431,155.6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

  (三)募集资金专户处理情况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针对云网融合项目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同时将用于永久补流的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基本户,并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项目“云网融合解决方案及产品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实施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和实际经营情况所做出的决策。云网融合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行业内地位,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项目“云网融合解决方案及产品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实施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1月2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项目“云网融合解决方案及产品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实施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项目“云网融合解决方案及产品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实施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了解新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查阅并取得相关事项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董事会及监事会相关决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瑞斯康达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规和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使用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上述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备查文件

  1、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5、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云网融合解决方案及产品产业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19-005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2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2月15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1号瑞斯康达大厦A206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2月15日

  至2019年2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1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8-002)、《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3)及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高磊、朱春城、李月杰、任建宏、王剑铭、王曙立、冯雪松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2019年2月12日—2019年2月13日每工作日上午9:00-11:00;每工作日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1号楼瑞斯康达大厦A235证券部。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通讯方式(传真或邮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通讯方式(传真或邮件)办理登记,请将上述文件递交至公司后,电话确认,方视为登记成功。

  4、参会时间: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2、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1号楼瑞斯康达大厦证券部,邮政编码:100094。

  3、联系方式:

  电话:010-82884499-3636;传真:010-82885200;

  邮箱:zhengquanbu@raisecom.com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4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2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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