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土地竞拍情况概述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南京恒电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恒电”)拟参与竞拍位于南京市栖霞区马群科技园Q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并授权南京恒电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月16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南京恒电以总价人民币11,975万元成功竞得位于南京市栖霞区马群科技园Q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并与南京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成交确认书》。该竞拍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竞拍土地的基本情况
地块位置:南京市栖霞区马群科技园Q地块,东至青一路(规划),南至马群街道果场社区陈家院组撤组剩余土地,西至神马路,北至金马路。
地块编号:No.宁2018GY13
用途:科教用地
出让面积:36232.34㎡
容积率:R≤1.80
建筑密度:≤35%
绿地率:≥30%
出让年期:50年
成交价格:11,975万元
三、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恒电竞得上述土地使用权后,将作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建设用地,用于建设新一代军工通信设备生产、研发基地,有利于提升公司现有的产能和开拓市场,是公司产业布局的重要举措,是满足公司5G毫米波有源电路产能的重要支撑,也是南京恒电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对经营用地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长远发展。
四、风险提示
后续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与有关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按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有权取消南京恒电的竞得资格、终止供地、不退还竞买保证金。公司将根据竞拍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推进有关事项的落实。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