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1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办理股票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19-007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办理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9年1月23日,公司接到通知,公司股东俞锦先生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0,850,000股、30,000,000股、30,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质押期限自2019年1月21日起至质押双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

  俞锦先生总计持有公司流通A股份123,766,2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同时为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股份100,8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7%。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252,850,000股,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30.43%,占公司总股本的10.21%。

  二、股东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股东资信情况良好,质押风险可控。股东对此次股份质押将建立完善的动态监控机制。

  2、公司将根据公司股份质押情况持续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9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19-008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局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暨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9年1月22日第七届董事局第二十三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仅审议一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规定,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俞培俤先生变更为俞锦先生。

  近日,公司已完成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事项,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俞锦先生,并取得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此次变更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无影响。除法定代表人信息变更外,公司营业执照其他信息均无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9年1月24日

  股票代码:600094、900940  股票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19-009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归还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第七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局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18-062)

  2019年1月22日,公司已将其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亿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9年1月24日

  股票代码:600094、900940  股票简称:大名城、大名城  B编号:2019-010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归还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9日第七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37,000万元(含13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局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18-058)

  2019年1月22日,公司已将其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19年1月24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