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月22日(周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月21日-2019年1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22日(周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21日(周一)下午15:00至2019年1月22日(周二)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济南市千佛山西路15号舜元第二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卢连兴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规性、合法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章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通过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补选王欢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
王欢先生被选举为公司董事。
2、关于补选黄薇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
黄薇女士被选举为公司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邓文胜律师、马鹏瑞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