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对外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19年1月22日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月21日至2019年1月2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2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21日15:00至2019年1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杨仁贵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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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过合并现场投票结果,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选举杨仁贵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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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选举阎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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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选举吴春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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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选举姜俐赜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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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选举韩志权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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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选举刘欣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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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2.00《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选举陈方清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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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选举聂兴凯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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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选举朱江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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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3.00《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选举尹洲澄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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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选举孟陈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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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4.00《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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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5.00《关于公司对外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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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齐波、龚莹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本次会议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