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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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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47 证券简称:航天发展 公告编号:2019-003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王建国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78号),公司向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431,266股,发行价格为7.4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99,999,993.72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19,000,000.0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0,999,993.7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1月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9】01540002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定慧北桥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成路支行(鉴于募集资金所存放的建行北京定慧北桥支行系建行北京阜成路支行的分支机构,建行北京定慧北桥支行不具有对外签署相关业务协议的权限,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建行北京阜成路支行签署)、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上述两家银行以下简称 “乙方”)及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各方约定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面向云计算和大数据的自主可信备份容灾系统项目、面向信息安全的运营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以及支付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丙方作为甲方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主办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三、乙方按月(每月15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四、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1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五、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主办人。丙方更换主办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条款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主办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六、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特此公告。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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