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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通过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存款方式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以上投资决策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7月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现将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18日购买的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的定期存款以及于2018年7月20日购买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的“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产品已到期全额赎回,并获得实际收益共307.699315万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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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4,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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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上述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跟踪所购买产品的进展,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体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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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