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19年1月21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中银国际证券开通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金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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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述基金尚未开放、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当基金开始或恢复办理正常对应业务时,投资者可在中银国际证券办理其对应业务。投资者办理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具体流程、规则以及投资者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循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中银国际证券的有关规定,中银国际证券的业务办理状况请遵循其相关规定。各基金的开放状态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询。
二、咨询渠道
(一)中银国际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620-8888;
中银国际证券网站:www.bocichina.com.cn;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一览表》进行查询,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情况的信息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开通状况一览表》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直销电子交易平台开通华夏惠利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
份额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1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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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华夏惠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开放日办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业务操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出固定日期和固定金额的扣款和申购申请,由指定销售机构在约定扣款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交易方式。
3.1申请方式
投资者应按照销售机构的规定办理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请。
3.2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次固定扣款金额,最低扣款金额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3.3扣款日期
投资者与销售机构约定的固定扣款日期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3.4扣款方式
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开放日。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需以电子交易平台指定的、与交易账户绑定的银行卡作为扣款银行卡,目前包括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中国银行借记卡、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招商银行储蓄卡、民生银行借记卡、浦发银行东方卡/活期账户一本通、华夏银行借记卡、广发银行借记卡、上海银行借记卡、平安银行借记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借记卡、交通银行借记卡、兴业银行借记卡。通过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需指定一个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固定扣款账户。
如投资者指定扣款银行卡或扣款账户余额不足的,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3.5申购费率
本基金目前不收取申购费用。
3.6交易确认
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确认情况。
3.7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扣款日期、扣款金额或终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等,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本基金及销售机构的规定。
4基金销售机构
自2019年1月24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电子交易平台(包括网上交易、移动客户端交易等)办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查询。
若未来增加新的可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直销网点或者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5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媒介,披露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6.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开放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华夏惠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华夏惠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6.2本基金将自2019年1月24日起暂停A类、B类基金份额间的自动升降级业务,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9年1月21日发布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华夏惠利货币市场基金自动升降级业务的公告》。敬请投资者知悉并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6.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下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基金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华夏惠利
货币市场基金自动升降级业务的公告
根据《华夏惠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华夏惠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规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9年1月24日起,暂停华夏惠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间的自动升降级业务,即当投资者在同时销售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因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申购(含红利再投资)A类基金份额导致单个基金账户内合计保留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500万份时,本公司暂不再将该部分A类基金份额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当投资者在同时销售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因赎回B类基金份额导致单个基金账户内合计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500万份时,本公司也暂不再将该部分B类基金份额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敬请投资者知悉并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本公司将自2019年1月24日起在直销电子交易平台(包括网上交易、移动客户端交易等)开通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1月21日发布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直销电子交易平台开通华夏惠利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份额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相关业务的具体流程、数额限制、规则等请遵循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相关公告及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如本基金恢复自动升降级业务或进行其他调整的,本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