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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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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福盛定增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01月19日

  §1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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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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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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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财通福盛定增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7年1月25日-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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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1月25日; (2)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封闭期内,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为0~100%;开放期内,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则为0~95%;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占非现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本基金建仓期是2017年1月25日至2017年7月25日,截至建仓期末及报告期末,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符合基金契约的相关要求;

  (3)本基金自2017年9月8日起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中基协发〔2017〕6号)确定的估值方法对持有的流通受限股票进行调整。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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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其"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解聘日期;

  (2)非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以价值投资为理念,致力于建设合理的组织架构和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营造公平交易的执行环境。公司通过严格的内控制度和授权体系,确保投资、研究、交易等各个环节的独立性。公司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实行集中交易,并建立了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在场内、场外各类交易中,各投资组合都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同时,公司逐步建立健全公司各投资组合均可参考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在此平台上共享研究成果,并对各组合提供无倾向性支持;在公用备选库的基础上,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关联交易限制等,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进而根据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在确保投资组合间信息隔离、权限明晰的基础上,形成信息公开、资源共享的公平投资管理环境。

  公司建立了专门的公平交易制度,并在交易系统中适当启用公平交易模块,保证公平交易的严格执行。对异常交易的监控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等环节,特殊情况会经过严格的报告和审批程序,会定期针对旗下所有组合的交易记录进行了交易时机和价差的专项统计分析,以排查异常交易。

  报告期内,本基金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项目,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未发现组合间存在违背公平交易原则的行为或异常交易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原则上禁止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投资组合及短期国债回购交易除外)或同一投资组合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如果因应对大额赎回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反向交易的,则需经公司领导严格审批并留痕备查。

  本投资组合为主动型基金。本报告期内,本投资组合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主动型投资组合未发生过同日反向交易(短期国债回购交易除外)的情况,也未发生影响市场价格的临近日同向或反向交易。

  经过事前制度约束、事中严密监控,以及事后的统计排查,本报告期内各笔交易的市场成交比例、成交均价等交易结果数据表明,本期基金运作未对市场产生有违公允性的影响,亦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四季度,我国经济增速趋缓的态势开始显现,预计企业盈利增速逐季回落的趋势将延续至2019年上半年。美国经济增速见顶回落,使得中美贸易摩擦的严峻形势有望得到改善,美联储持续加息对新兴市场的压力在2019年有望得到缓解,油价回落使得通胀压力进一步消逝,为国内货币政策的宽松打开了空间,逆周期调控的对冲政策有望在2019年上半年陆续推出。权益市场在经历了四季度的大幅回落后整体估值吸引力进一步提升,风险偏好已经开始出现恢复的迹象。

  本基金在四季度通过控制仓位的方式降低回撤风险,使组合能够更稳健应对市场的波动。展望明年的市场,我们认为目前的市场位置已经相对充分地反映了投资者对于未来经济基本面走势的悲观预期,在外部环境逐步缓和叠加内部呵护市场的政策逐步推出后,我们会努力把握市场机遇,重点关注新科技与新消费领域的投资机会。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0.7343元;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7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6.12%。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有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况出现。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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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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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的港股。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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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持有际华集团(601718)上市流通及流通受限部分,上表中按统一股票合并计算,具体信息详见本报告5.11.5。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暂不投资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韶钢松山(证券代码:000717)收到了韶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韶)安监罚[2018]支3号、(韶)安监罚[2018]支6号),公司董事长收到韶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韶)安监罚[2018]支4号),公司董事、总经理收到了韶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韶)安监罚[2018]支5号、(韶)安监罚[2018]支7号),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8]101号)及《关于对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8]100号);宜通世纪(证券代码:300310)于2018年7月12日收到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案件情况存在不确定性,于2018年9月20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方炎林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8]66号)。除上述情况外,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前八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公告,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际华集团(证券代码:601718)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7]155号)》,并进行整改。美年健康(证券代码:002044)下属广州美年富海门诊部收到广州天河区卫计局出具的《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进行整改。

  本基金投资韶钢松山(证券代码:000717)、宜通世纪(证券代码:300310)的投资决策程序为:

  1、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每个产品的基本投资逻辑;

  2、投资研究体系中的研究平台是一个共享平台,为投资决策全流程提供研究支持;

  3、基金经理拟订所管理产品的投资计划与方案;

  4、金融工程小组对基金经理/投资经理的投资计划进行风险评价,并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

  5、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基金经理/投资经理提交的方案进行论证分析,并形成决策纪要;

  6、根据决策纪要,基金经理/投资经理对计划方案进行具体实施;

  7、中央交易室按有关交易规则执行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下达的交易指令,并将有关信息进行反馈;

  8、基金经理/投资经理定期检讨投资组合的运作成效;

  9、金融工程小组定期为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基金经理/投资经理出具绩效与风险评估报告。

  5.11.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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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要求(下称《规定》),持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且自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50%;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上述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获得的股份已过限售期的,但根据《规定》要求需于一定时间内继续处于限售状态。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中涉及比例计算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1)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2)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本基金在一定期间内封闭运作,不接受基金的申购、赎回;在封闭期结束和下一封闭期开始之间设置开放期,受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申请。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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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

  注: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10,000,000.00元作为发起式资金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用为1,000.00元,表格中按照固定费用折合成小数计算。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1,350.00元。

  §8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9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有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发生。

  9.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管理人网站进行了如下信息披露:

  1、2018年10月13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分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2、2018年10月19日披露了《关于旗下基金增加沈阳麟龙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3、2018年10月25日披露了《财通福盛定增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3季度报告》;

  4、2018年10月31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交易相关人员信息公示表1031》;

  5、2018年11月06日披露了《关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增加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6、2018年11月13日披露了《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7、2018年11月22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交易相关人员信息公示表》;

  8、2018年12月07日披露了《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9、2018年12月20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交易相关人员信息公示表1219》;

  10、2018年12月29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工商银行基金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1、本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每日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1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5月27日发布《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下称"《规定》"),同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就《规定》出具相关实施细则。《规定》及相关实施细则就大股东和参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配股东的减持行为,在信息披露、持有期限、减持限制等做出了进一步规定,该等规定在防范"违规减持"、"无序减持"等行为,引导和促进价值投资、长期投资,保障资本市场稳定等方面应会发挥积极作用,但短期内一定程度上会限制非公开发行股份解禁后的卖出时间。

  《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大股东及持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其中持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该部分股份的,自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12个月内,还需满足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50%的规定。

  本基金持有的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减持需严格遵守《规定》要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  备查文件目录

  10.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募集的文件;

  2、财通福盛定增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财通福盛定增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协议;

  4、财通福盛定增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报告期内披露的各项公告。

  10.2 存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1楼。

  10.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本管理人。

  咨询电话:400-820-9888

  公司网址:http://www.ctfund.com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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