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1月19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1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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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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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红土创新增强收益债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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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土创新增强收益债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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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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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7月25日正式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未满一年;
2、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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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红土创新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制定的公平交易相关制度。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开始显现,宽信用传导受阻,金融条件未出现明显的改善,消费、投资数据均表现较为低迷。表外融资部分继续负增长,影子银行规模收缩趋势未发生明显变化。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了“宏观政策要强化逆周期调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适时预调微调,稳定总需求”,政策层维持“六个稳定”的决心不言而喻。去杠杆的政策取向逐步向稳杠杆过渡,高企的债务率需要一定时间去消化,经济增长的旧动能在逐步减弱,而新动能尚未达到能够支撑过往经济增速的条件,因此名义经济增长中枢的下移确定性很高,与之相对应的是货币政策、财政政策、金融监管政策、地产政策都需要在稳增长和防风险之间找到新的平衡。
报告期内银行间市场流动性较为宽松,资金价格持续处于低位,存款类机构7天质押式回购利率(DR007)期间内保持在2.6%左右的中枢,基本与三季度持平,3个月SHIBOR利率受到季节性影响较三季度末略有上行,但上行幅度低于往年季节性回升幅度。债券市场整体收益率震荡下行,其中利率债和高等级信用债收益率下行幅度较大,长端债券收益率下行幅度大于短端债券,收益率曲线呈现牛平的走势。本基金保持了适中的杠杆水平和组合久期,持仓以利率债和高等级信用债为主,适时进行了长端利率债的波段操作,从而增厚了组合收益。同时,在转债具备一定性价比的背景下,在年末择优一级申购了部分新发可转债。
展望2019年一季度,我们认为宏观经济面临内外部共振下行的风险较大,逆周期的宏观调控政策将会继续加速出台,稳健的货币政策相比过去几个季度更加宽松,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将会在供给层面对债券市场造成压力,金融监管与地产政策均有一定的结构性调整空间,其幅度与力度尚需进一步的观察。工业品价格下行将压制通胀整体水平,名义经济增速继续放缓。本基金将继续维持适度的杠杆和合理的久期水平,积极把握债券一二级市场投资机会,适时参与利率债的波段操作,持续关注转债市场的变化,以获取稳健票息为基础,通过多策略努力提升组合收益水平。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红土创新增强收益债券A基金份额净值为1.0324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55%;截至本报告期末红土创新增强收益债券C基金份额净值为1.0307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5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43%。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20 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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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票投资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票投资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票投资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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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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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权证投资。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辑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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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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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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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红土创新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红土创新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红土创新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5)报告期内红土创新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报刊上各项公告的原稿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9.3 查阅方式
(1)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2)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0603333(免长途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