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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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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无异议函到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19-006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无异议函到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8)44号】,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公司债券。该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到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无异议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

  获得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无异议函后,公司密切关注债券市场利率变动情况,积极开展发行准备工作。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以及融资成本等因素后,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完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工作,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亿元,后续未再发行。目前,该无异议函已到期失效。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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