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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9年1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84号东百大厦25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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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施文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洪波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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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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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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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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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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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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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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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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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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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参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人员对议案1至议案3回避表决;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对议案4至议案5回避表决。
2、议案6及议案7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丁天、叶远迪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