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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月24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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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并于2019年1月9日公布了《中持股份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该议案原涉及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有: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许国栋、陈德清、邵凯、张翼飞,根据相关规定,特更正为: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若同时是公司股东,则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2019年1月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9年1月24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D区2号楼4层公司第一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月24日
至2019年1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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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若同时是公司股东,则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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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