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第二期)》,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第二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7)。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 2019 年1月4日)及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 2019 年1月14日)登记在册的前 10 名股东和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交易日(即2019年1月4日)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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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交易日(即2019年1月4日)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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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19年1月14日)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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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19年1月14日)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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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