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2 证券简称:骅威文化 公告编号:2019-010
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15日在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成员补选后,经全体董事同意以现场通知的方式发出,并于2019年1月1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龙学勤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暨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鉴于公司原董事长郭卓才先生申请辞去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会补选龙学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龙学勤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应变更为龙学勤先生。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鉴于各专业委员会原委员申请辞去相关委员职务,董事会补选出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选举龙学勤先生、郭祥彬先生、龙学海先生、杨芳女士、何兴强先生、王小平先生、凌辉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龙学勤先生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2)选举汤胜先生、何兴强先生、凌辉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汤胜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3)选举杨芳女士、张需聪先生、何兴强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选举张需聪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4)选举杨芳女士、何兴强先生、汤胜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选举何兴强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小平先生、曾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曾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曾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小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王小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危永荧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危永荧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7、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津贴政策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制度、法规,为客观反映公司董事所付出的劳动及所承担的风险与责任,激励董事积极参与决策和管理,切实履行各项职责,公司拟向董事发放一定数额的津贴。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同时参照行业惯例,现提议董事津贴政策如下:
公司董事实行津贴制,其中董事长津贴为人民币200,000 元/年,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00,000元/年,其他董事津贴为人民币80,000元/年。
公司董事因履行职责发生的食宿交通等必要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本津贴政策中提及的津贴标准与内部董事(即同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董事)在公司领取的工资报酬无关。上述津贴标准均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税法规定统一代扣代缴。
上述津贴政策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当月起实施,公司原董事薪酬政策同时废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新任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王小平先生回避表决。
为强化公司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意识,提升其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更好地推进公司长期战略规划,现拟定公司新任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如下:
(1)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小平先生的基本薪酬为65万元/年。
(2)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曾伟先生的基本薪酬为60万元/年。
每年年末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考核,确定其最终实际薪酬,绩效薪酬部分按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年终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退出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梦幻星生园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拟与东阳曼荼罗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曼荼罗”)及其全体股东解除于2017年7月18日签署的相关投资协议,并拟收回全部投资款(1.5亿人民币)及相关利息,原投资协议项下各方的全部权利、义务关系亦自行消灭。
因公司原董事王力先生为东阳曼荼罗的董事,本次退出投资项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召开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龙学勤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学历。1997年4月至1999年6月担任广东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十二分公司总经理,1999年7月至2005年10月担任广东鼎龙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1月至今担任广东鼎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2018年11月至今担任杭州鼎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1月至今担任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担任广吴商会第二届会员大会常务副会长、吴川市工商联合会(总商会)副会长,现任广东省动漫协会会长。曾获“吴川市招商引资回归杰出人士”、“湛江市扶贫济困十佳杰出贡献企业家”、“湛江市荣誉市民”等荣誉称号。
龙学勤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杭州鼎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鼎龙”)于2018年11月30日与郭祥彬先生、郭群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75,299,144股),同时与郭祥彬先生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杭州鼎龙于2019年1月2日与郭祥彬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42,991,443股)。截至目前,杭州鼎龙直接持有公司13.76%的股份,同时拥有公司15.31%的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等权利,合计拥有公司表决权等权利的比例为29.07%。杭州鼎龙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龙学勤先生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龙学勤先生与公司董事龙学海先生为兄弟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龙学勤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及公开谴责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龙学海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英国华威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4月至2008年10月担任广东鼎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特别助理,2008年11月至今担任广东鼎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8年11月至今担任杭州鼎龙监事,2019年1月至今担任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担任广州市白云区政协委员、白云区工商业联合会、白云区总商会第五届执行委员会副主席。
龙学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龙学勤先生为兄弟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龙学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及公开谴责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杨芳女士,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本科学历,注册理财规划师。1992年12月至2018年4月在中国工商银行湛江市开发区支行、湛江分行营业部历任客户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2018年4月至今在广东鼎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2019年1月至今担任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带领团队获得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荣誉称号。
杨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杨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及公开谴责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凌辉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深圳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2004年3月至2006年5月在湖南大华新星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专员、项目经理,2006年5月至2007年3月在新马港五金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担任财务主管;2007年4月至2018年4月在正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历任财务主管、财务经理、财会经营中心总经理,2018年5月至今在广东鼎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2019年1月至今担任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凌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凌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及公开谴责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王小平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7月至2015年8月在中国民生银行历任公司业务客户经理、风险经理、中级审计师、三亚分行公司银行部总经理助理(主持工作);2015年9月至2016年8月在平安银行总行担任高级授信审批师;2016年9月至2018年11月在广东南粤银行总行历任风险合规部总经理助理、交易银行部总经理助理职务,2018年12月至今在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主管证券事务相关工作,2019年1月至今担任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5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王小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王小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及公开谴责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张需聪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海洋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00年7月至2006年6月就职于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06年7月至2010年1月在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2010年2月至2014年1月在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担任律所合伙人、大成全国刑委会副主任;2014年2月至2015年5月在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担任律所合伙人、盈科全国刑事业务首席大律师、盈科全国职务犯罪委员会主任;2015年6月至今在北京市京师(青岛)律师事务所担任律所合伙人、律所主任;2019年1月至今担任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吉林财经大学客座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考试委员会委员;南京审计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兼职教授;中国海洋大学法律实训专家;青岛地铁集团外聘专家委员;曾获评“青岛市优秀律师”。
张需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79,7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张需聪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张需聪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及公开谴责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何兴强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世界经济专业,获经济学博士学位,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96年7月至2000年6月任教于华南师范大学行政干部管理学院(广东行政学院)经济管理学系,2000年7月至2002年6月任教于广东省委党校管理学部,2002年7月至今任教于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现任中山大学校工会兼职副主席、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分工会主席、党委委员、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商学院院长,2019年1月至今担任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广东省教育厅经济贸易类本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越秀区经济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广东揭西农村商业银行独立董事。研究方向为金融市场与投资,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季刊发表论文30多篇,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教育部人文科学基金规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重大项目等10余项国家、省部级项目及多项地方政府和企业委托项目,参与多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研究,具有良好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何兴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何兴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及公开谴责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汤胜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暨南大学会计学专业,获管理学博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06年7月至今任教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系,历任会计系主任、副教授,现任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19年1月至今担任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时作为广东省审计学会理事和财政厅会计专家库专家参与政府部门财务会计相关政策的制订工作。主要研究方向为企业财务管理与资本市场信息披露,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0多篇,主持或参与了十多项国家及省部级科研课题,具有良好的理论水平与实践经验。
汤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汤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及公开谴责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曾伟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暨南大学,获会计学博士学位。曾先后担任广州南沙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泰山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东区),广东中科宏微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广东金晟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576SZ)独立董事。2019年1月至今在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主管财务工作。
曾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曾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及公开谴责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危永荧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广东工业大学,本科学历。2010年1月至2012年4月历任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区域总监,2012年5月至2018年9月担任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总监,2018年12月至今负责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相关工作。2012年7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危永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危永荧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502 证券简称:骅威文化 公告编号:2019-011
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15日在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监事会成员补选后,经全体监事同意以现场通知的方式发出,并于2019年1月1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李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审议和书面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原监事会主席已申请辞去监事职务,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选举李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为止。(李斌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2、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津贴政策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制度、法规,为客观反映公司董事所付出的劳动及所承担的风险与责任,激励董事积极参与决策和管理,切实履行各项职责,公司拟向董事发放一定数额的津贴。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同时参照行业惯例,提议董事津贴政策如下:
公司董事实行津贴制,其中董事长津贴为人民币200,000 元/年,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00,000元/年,其他董事津贴为人民币80,000元/年。
公司董事因履行职责发生的食宿交通等必要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本津贴政策中提及的津贴标准与内部董事(即同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董事)在公司领取的工资报酬无关。上述津贴标准均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税法规定统一代扣代缴。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津贴政策符合行业正常水平,符合公司发展现状,有利于董事切实履行各项职责,该津贴政策是合适、合理的。
上述津贴政策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当月起实施,公司原董事薪酬政策同时废止。
3、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退出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梦幻星生园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拟与东阳曼荼罗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曼荼罗”)及其全体股东解除于2017年7月18日签署的相关投资协议,并拟收回全部投资款(1.5亿人民币)及相关利息,原投资协议项下各方的全部权利、义务关系亦自行消灭。因公司原董事王力先生为东阳曼荼罗的董事,本次退出投资项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李斌先生简历
李斌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广东商学院投资金融专业,本科学历,经济师。1987年7月至2009年8月在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历任营业部信贷科副科长、科长、营业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9年9月至2012年3月担任建设银行广州花都支行第一副行长;2012年4月至今担任广东方直集团有限公司集团董事副总裁;2019年1月至今担任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曾获“广东省建设银行系统先进工作者”、“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机关先进工作者”、“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机关优秀团干部”、“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机关优秀青年”、“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十佳对公业务高级管理者”等荣誉称号。
李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李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及公开谴责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02 证券简称:骅威文化 公告编号:2019-008
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刘先知先生的辞呈,鉴于公司股东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为公司平稳发展,为追求个人价值之梦想,刘先知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其辞职申请。根据相关规定,该辞职报告自送达至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职生效后,刘先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刘先知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5,000股,将严格遵守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其他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刘先知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职责》等要求,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董事会所赋予的工作职责,为推动公司上市成功、规范治理和转型升级等诸多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刘先知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特此公告。
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02 证券简称:骅威文化 公告编号:2019-007
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董事长、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郭祥彬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鉴于公司控制权已发生转移,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引进新的管理资源,配合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后的战略规划,郭祥彬先生申请辞去副董事长、总经理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本次辞职后,郭祥彬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郭祥彬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聘任新任总经理等人员,保障公司经营管理层正常履行职责。
截至目前,郭祥彬先生持有公司130,990,846股股份。郭祥彬先生承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董监高减持股票的要求。
郭祥彬先生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在职期间推动公司IPO上市、推进公司并购步伐、拓展公司业务规模、完善公司战略布局,为公司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副董事长及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02 证券简称:骅威文化 公告编号:2019-012
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月15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刘先知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陈楚君女士和副总经理王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鉴于公司控制权已发生转移,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引进新的管理资源,配合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后的战略规划,刘先知先生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陈楚君女士申请辞去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职务,王力先生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本次辞职后,王力先生仍在全资子公司浙江梦幻星生园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担任相关职务,刘先知先生及陈楚君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人员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本次辞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所负责的相关工作已进行了良好的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截至目前,刘先知先生持有公司55,000股股份,陈楚君女士持有公司54,800股股份,王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刘先知先生及陈楚君女士承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董监高减持股票的要求。
刘先知先生、陈楚君女士及王力先生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小平先生及曾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曾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王小平先生及曾伟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人员具备履行职责相应的任职资格与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体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协议和执行能力,符合履行岗位职责的要求,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王小平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7月至2015年8月在中国民生银行历任公司业务客户经理、风险经理、中级审计师、三亚分行公司银行部总经理助理(主持工作);2015年9月至2016年8月在平安银行总行担任高级授信审批师;2016年9月至2018年11月在广东南粤银行总行历任风险合规部总经理助理、交易银行部总经理助理职务,2018年12月至今在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主管证券事务相关工作,2019年1月至今担任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5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王小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王小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及公开谴责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曾伟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暨南大学,获会计学博士学位。曾先后担任广州南沙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泰山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东区),广东中科宏微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广东金晟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576SZ)独立董事。2019年1月至今在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主管财务工作。
曾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曾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及公开谴责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02 证券简称:骅威文化 公告编号:2019-013
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小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危永荧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王小平先生及危永荧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王小平先生及危永荧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王小平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4-83689555
传真号码:0754-83689556
电子邮箱:stock@huaweitoys.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澄华工业区玉亭路
特此公告。
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王小平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7月至2015年8月在中国民生银行历任公司业务客户经理、风险经理、中级审计师、三亚分行公司银行部总经理助理(主持工作);2015年9月至2016年8月在平安银行总行担任高级授信审批师;2016年9月至2018年11月在广东南粤银行总行历任风险合规部总经理助理、交易银行部总经理助理职务,2018年12月至今在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主管证券事务相关工作,2019年1月至今担任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5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王小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王小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及公开谴责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危永荧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广东工业大学,本科学历。2010年1月至2012年4月历任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区域总监,2012年5月至2018年9月担任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总监,2018年12月至今负责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相关工作。2012年7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危永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危永荧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502 证券简称:骅威文化 公告编号:2019-014
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退出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退出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1、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梦幻星生园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幻星生园”)于2017年7月18日与东阳曼荼罗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曼荼罗”)及其全体股东签署了相关投资协议,梦幻星生园拟使用自有资金2亿元人民币向东阳曼荼罗增资,增资完成后将持有东阳曼荼罗10%的股权。截至目前,梦幻星生园实际已向东阳曼荼罗支付的增资款为1.5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7月15日、2017年7月28日及2017年11月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根据公司及梦幻星生园的业务发展需要,梦幻星生园拟与东阳曼荼罗及其全体股东解除前述投资协议,并收回全部投资款(1.5亿人民币)及相关利息,原投资协议项下各方的全部权利、义务关系亦自行消灭。因公司原董事王力先生为东阳曼荼罗的董事,本次退出投资项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退出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交易对手方之一:
张悦(又名 张语芯),女,1978年4月出生。凤凰卫视-能量影视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发行总监、维亚康姆亚洲-MTV中国商务拓展总监、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版权管理中心总经理,现任东阳曼荼罗总裁。
交易对手方之二:
唐锐,男, 1982年5月出生,毕业于西北大学,会计学本科。曾任北京搜狐新媒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市场部项目主管、娱乐视频频道副主编、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娱乐中心、音乐中心高级总监,现任东阳曼荼罗副总裁。
交易对手方之三:
程阳,女, 1975年12月出生,毕业于中国传媒大学,播音系播音与主持专业本科。曾任凤凰卫视记者/导演/制片人,文化中国传播集团电视节目事业部制作总监、北京元纯传媒有限公司节目制作中心总监、欢乐传媒集团副总裁兼电视节目事业部总经理、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高级总监PIKARU工作室总经理,现任东阳曼荼罗副总裁。
交易对手方之四:
刘巧,女,1981年4月出生。曾任浙江电视台公共频道制片人、杭州银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东阳曼荼罗副总裁。
交易对手方之五:
向莉,女, 1974年12月出生。曾任浙江长城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广告部主任、横店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演艺经纪部主任,现任东阳曼荼罗副总裁。
交易对手方之六:
1、名称:长兴曼荼罗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兴曼荼罗”)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2MA28CMBB3M
3、执行事务合伙人:刘巧
4、主要经营场所: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明珠路1278号长兴世贸大厦A楼6层697室
5、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除期货、证券),人力资源信息咨询,市场调查,市场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6、经营期限:2016年12月15日至长期
7、主要出资人及实际控制人
截止目前,长兴曼荼罗的出资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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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交易对手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关联方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名称:东阳曼荼罗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MA28E1218C
4、成立日期:2016年6月30日
5、注册资本:5555.5555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楼
7、法定代表人:张悦
8、经营范围: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影视娱乐类网络游戏、手机游戏产品的创作、制作、发行;微电影、网络剧创作、制作、发行;影视服装、道具、器材租赁;影视剧本创作、策划和影视版权交易;影视文化信息咨询;影视衍生产品开发、设计、推广、实体和网上交易;影视类网络数字技术服务;组织策划综艺文化活动;艺人经纪;影视后期制作;制作、代理、发布:电子和数字媒体广告及影视广告。
9、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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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主要财务指标:2018年度,东阳曼荼罗实现营业收入338,060,563.06元,实现营业利润48,792,320.59元,实现净利润50,297,907.70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东阳曼荼罗资产总额为533,713,171.96元,负债总额为251,215,126.82元,净资产为282,498,045.14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主营业务:东阳曼荼罗主要从事电视剧、电影、综艺、娱乐整合化营销业务等业务,包括影视剧、综艺、经纪casting三大业务板块,嫁接传统及互联网影视的双重经验,以整合娱乐圈最优质资源,致力于力求打造“互联网基因及传统媒体经验相结合的影视内容制作公司”。
1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原董事王力先生为东阳曼荼罗的董事,东阳曼荼罗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退出投资项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梦幻星生园拟收回的投资款为1.5亿元人民币,同时,东阳曼荼罗将根据上述投资款的实际占用期限计算须向梦幻星生园支付的相关利息。鉴于本次退出投资项目是梦幻星生园根据其业务发展需要而提前提出回收投资,非因东阳曼荼罗的过错或触及原投资协议的回购条款所造成,经各方协商一致,上述1.5亿元投资款的资金占用利息按央行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4.35%计算。
五、解除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梦幻星生园拟与东阳曼荼罗及交易对手方签订的解除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本协议生效后,东阳曼荼罗于协议生效后3日内向梦幻星生园退还投资款部分本金人民币8,000万元并支付全部投资款人民币1.5亿元对应的相关利息;本协议生效后一年内,东阳曼荼罗以分期方式向梦幻星生园退还投资款剩余本金人民币7,000万元并支付相关利息(投资款本金之利息结算,均按照前述投资款的实际占用期限以年息4.35%计息)。
2、前述人民币8,000万元投资款本金及相关利息支付完毕后,梦幻星生园及交易对手方应积极配合东阳曼荼罗于60日内完成其董事会成员、股权、工商变更等手续;其他因本协议的执行而发生的一切法定程序操作、手续办理、税务处理,各方都应积极配合。
3、交易各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且梦幻星生园按照本协议约定收回全部投资款以及相关利息之日起解除原相关投资协议,原投资协议所约定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含梦幻星生园基于原协议约定所有的支付义务)自行消灭,相互不再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或要求对方继续履行相应义务、承担相应责任(保密义务除外)。
4、交易各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其他另一方有权寻求通过诉讼解决争议;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六、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的目的
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梦幻星生园的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未来资金使用规划,在审慎评估的基础上,为更好地促进梦幻星生园自身业务发展,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梦幻星生园决定解除前述投资协议并退出投资。
2、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退出投资项目事项不会对公司及梦幻星生园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该事项完成后,梦幻星生园将不再持有东阳曼荼罗的股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
经初步测算,本次退出投资项目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解除投资协议涉及的投资款外,公司及梦幻星生园与东阳曼荼罗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退出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在董事会召开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交易内容合理,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及梦幻星生园的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各方拟签订的解除投资协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退出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关联交易标的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02 证券简称:骅威文化 公告编号:2019-009
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谢巧纯女士的辞呈,鉴于公司股东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为公司平稳发展,为更好地追求和实现人生发展目标,谢巧纯女士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其辞职申请。根据相关规定,该辞职报告自送达至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职生效后,谢巧纯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谢巧纯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谢巧纯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兢兢业业,公司及董事会对谢巧纯女士在促进公司规范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所做出的贡献给予积极评价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