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1月15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1月14日——2019年1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15日9:30-11:30,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14日15:00至2019年1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澄华工业区玉亭路公司一楼大会议室
(三)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卓才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计2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22,978,6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7.5631%,其中,参加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4名,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250,301,9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1107%;参加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1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72,676,7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4525%。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2,569,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4%;反对40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6%;弃权0股。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616,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402%;反对40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598%;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2.1《补选龙学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271,534,43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719%。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21,580,8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29.5527%。龙学勤先生补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2《补选龙学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271,476,5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54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21,522,9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29.4734%。龙学海先生补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3《补选杨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271,476,4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54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21,522,8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29.4732%。杨芳女士补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4《补选王小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271,476,4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54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21,522,8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29.4732%。王小平先生补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5《补选凌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271,476,4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54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21,522,8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29.4732%。凌辉先生补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3.1《补选何兴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271,476,4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54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21,522,8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29.4732%。何兴强先生补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2《补选汤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271,476,42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54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21,522,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29.4732%。汤胜先生补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3《补选张需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271,476,42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54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21,522,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29.4732%。张需聪先生补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4.1《补选李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271,476,4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54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21,522,8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29.4732%。李斌先生补选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2《补选黄义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271,476,4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54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21,522,8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29.4732%。黄义伟先生补选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柳启乾、李小庆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若干规定》、《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骅威文化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