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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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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9-13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沈阳机床”,证券代码:000410)股票2019年1月11日、2019年1月14日、2019年1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9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该情形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相关情况的说明

  针对本次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收到控股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机集团”)出具的《承诺函》,沈机集团承诺i5相关资产2020年底前将择机通过合适的方式注入上市公司,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19年1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2019年1月12日,沈阳市人民政府与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关于战略重组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框架协议》,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19年1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3.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其他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经核实,近期公共传媒未有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经核实,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6.经向公司控股股东沈机集团询问,除上述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经进一步核实确认,除前述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 2019年1月10日,沈机集团承诺i5相关资产2020年底前将择机通过合适的方式注入上市公司,具体实施方案、获得相关审批手续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2.2019年1月12日,沈阳市人民政府与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关于战略重组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框架协议》。该协议为框架协议,实施还需履行国资审批等程序,具体实施方案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将根据各个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4.公司将于2019年4月29日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如公司适用业绩预告披露标准,将在2019年1月31日前披露2018年业绩预告。

  5.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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