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19-005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月15日14:00在公司富森创意大厦B座21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月10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4人,董事王晓明和独立董事严洪、罗宏、盛毅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刘兵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经营进口业务的核心商户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是为支持经营进口业务的核心商户发展家居进口业务,提升经营进口业务的核心商户的销售品质、能力和规模,促进经营进口业务的核心商户持续发展。同时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利用效率和收益水平,从而实现公司与经营进口业务的核心商户的合作双赢。公司对财务资助进行了有效评估,财务资助利率合理、风险保障措施有力,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现金,不会给公司带来资金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经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富森美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向经营进口业务的核心商户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同意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确定具体资助对象并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向经营进口业务的核心商户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关于子公司向经营进口业务的核心商户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向经营进口业务的核心商户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19-006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1月15日10:00在公司富森创意大厦B座21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月10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现场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林祥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经营进口业务的核心商户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次向经营进口业务的核心商户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加强经营进口业务的核心商户的竞争优势,促进其持续发展,同时也能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利用效率,实现公司与经营进口业务的核心商户的合作双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19-007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向经营进口业务的核心商户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2017年1月,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成都富森美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森进出口”),并组建进口家居国际代理服务团队,与进口家居经营商户建立更为纵深的合作关系,为商户在国际结算、金融、货运、通关等方面提供增值服务。在进口业务中,由于国际结算需要全额结算的特性,商户在具体开展业务过程中均有短暂的资金需求。为更好地推动相关业务的开展,支持核心商户发展壮大,提高公司与核心商户的粘合度,增强公司的行业竞争力,促进“前向一体化”战略的实施,富森进出口拟针对经营进口业务的核心商户在开展进口业务过程中的实际资金需求提供财务资助。
2019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经营进口业务的核心商户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富森进出口以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向经营进口业务的核心商户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同意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确定具体资助对象并签署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规范在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均为公司卖场内的经营进口业务的核心商户,且均为在公司卖场内经营年限较长、经营状况较好、具有一定竞争优势,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拟接受财务资助的经营进口业务的核心商户都经过严格的资质审核,满足公司内部信用评级、合作年限以及资金实力等全面的评估,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
三、提供财务资助额度、有效期及利率等
1、财务资助额度:5,000万元;
2、财务资助用途:支持核心商户发展家居进口业务;
3、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4、财务资助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5、财务资助期限:单笔财务资助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6、财务资助费用年化利率:7.2%;
7、担保方式:以被资助商户的货物所有权、房屋所有权等作为抵押,或由公司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担保;
8、审批权限:根据具体情况,申请财务资助商户经审核符合条件后,由董事长批准实施。
四、风险及防范措施
(一)可能面临的风险
公司向核心商户提供财务资助主要面临接受资助对象不能遵守约定按时足额偿还本金及利息的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防范措施
公司将采取措施严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及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严控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决策、管理、监督和检查等内控程序,严格保证投放资金的安全性,且公司相关部门将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在实施财务资助事项时,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形;在实施财务资助事项前12个月内,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形;在财务资助事项实施后的十二个月内,除已收回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是为支持经营进口业务的核心商户发展家居进口业务,提升经营进口业务的核心商户的销售品质、能力和规模,促进经营进口业务的核心商户持续发展。同时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水平,从而实现公司与经营进口业务的核心商户的合作双赢。公司对财务资助进行了有效评估,财务资助利率合理、风险保障措施有力,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现金,不会给公司带来资金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向经营进口业务的核心商户提供财务资助旨在支持其发展家居进口业务,有利于加强经营进口业务的核心商户的竞争优势,促进其持续发展,同时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利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实现公司与经营进口业务的核心商户的合作双赢。拟接受财务资助的经营进口业务的核心商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向经营进口业务的核心商户提供财务资助的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拟接受财务资助的经营进口业务的核心商户都经过严格的资质审核,满足公司内部信用评级、合作年限以及资金实力等全面的评估,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以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向经营进口业务的核心商户提供财务资助。
八、监事会意见
本次向经营进口业务的核心商户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加强经营进口业务的核心商户的竞争优势,促进其持续发展,同时也能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利用效率,实现公司与经营进口业务的核心商户的合作双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本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19年1月15日,富森进出口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3,282.5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5%,未出现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向经营进口业务的核心商户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19-008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理财产品到期收回及继续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额度的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4)。
一、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情况
2018年10月16日,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利丰·90天”人民币理财产品,理财金额为人民币46,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9)。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理财产品已到期并收回本金及收益。本次公司理财产品收回本金共计46,000万元,取得收益3,572,876.71元。
二、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购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本利丰·90天”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90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2、理财金额:人民币46,000万元
3、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4、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3.15%
5、约定客户持有期:90天
6、产品起息日:2019年1月16日
7、产品到期日:2019年4月16日
8、产品风险评级:低风险
9、购买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富森支行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一)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
1、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进行委托理财,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对投资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监督和检查,严格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并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运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行性好、风险低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日常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开展,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
(二)公司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效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五、截止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公告日前,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
六、备查文件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易明细回单;
2、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90天”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及客户权益说明书;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十五日